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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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優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控研發、測試的數據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8)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批準,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準同意后,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并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經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2
1.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的場所,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公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
4.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按要求寫好實驗報告。
5.嚴格遵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學生在實驗中出現意外事故或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
6.增強環保意識,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分別倒入指定的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保持實驗場所的清潔衛生。
7、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填寫好《學生分組實驗記錄》,并經教師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3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4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學校教職工管理規章制度公司早會管理規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規章制度
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5
1、每學期要有實驗計劃表,分組實驗要提前一周做準備、演示實驗提前三天做準備,以防造成實驗室工作被動,節約學生的上課。
2、教師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要事先做一遍,以便使教學效果更佳。
3、分組實驗準備好,學生在教師的協調下盡快做完,不至于影響藥品的質量,減少浪費,以便實驗室及時清理,準備下面實驗。
4、老師安排學生實驗,期望嚴格要求學生按照實驗室規章制度進行,讓學生牢記各項規章制度,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配合實驗員管理好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之前,老師應提醒學生檢查桌面上的儀器、藥品是否完好,如有缺少或損壞,要及時報告老師,及時增添,提醒學生藥品限量。
6、老師在每學期開始前將學生分組實驗位置固定,并將學生分組名單貼在實驗室墻上。
7、教師做完演示實驗后藥品要及時送還實驗室,以防藥品外流造成事故,儀器要簡單清洗防止銹蝕。
8、向實驗室借教學用具要登記,及時歸還。
9、學生分組實驗要求學生藥品限量,能夠養成學生節約的良好習慣,有利于自身的健康。
10、實驗結束后督促學生整理桌面,將藥品和儀器按指定位置放好,個性是酸堿及容易在桌上染上顏色的藥品放在藍色盒子內,保護臺面使實驗室整潔。
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6
為了順利地做好化學實驗,保證實驗成功,保護實驗儀器設備,維護每個師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實驗事故,特制訂本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一、未進實驗室時,就應對本次實驗進行預習,掌握操作過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藥品的性質。估計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注意防范。
二、實驗開始前,檢查儀器是否完整無損,裝置是否正確穩妥。實驗進行時,應該經常注意儀器有無漏氣、碎裂,反應進行是否正常等情況。
三、燈火加熱時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燈快燒盡、燈火還沒熄滅時,千萬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燈熄滅時,要用燈帽來罩,不要用口來吹,防止發生意外;不要用一個酒精燈來點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燒。點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四、使用氫氣時,要嚴禁煙火,點燃氫氣前必須檢查氫氣的純度。使用易燃、易爆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電,不要用濕手、濕物接觸電源,實驗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
六、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傷害。給試管加熱時,切勿將管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免藥品噴出傷人。
七、嗅聞氣體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慢慢地用手把揮發出來的&39;氣體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九、取用藥品要選用藥匙等專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十、未經許可,絕對不允許任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一、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斷攪拌。
十二、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十三、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膠塞、膠管等材料時,要謹慎操作,以防割傷。
十四、實驗剩余的藥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隨意丟棄,更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內。
十五、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更不能把實驗器皿當作餐具。
十六、實驗結束,應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凈再離開實驗室。
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并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
二.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設備,且相關儀器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范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托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設備可按照相關的自檢規范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三.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
四.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五.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六.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淀后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周期對儀器設備進行計量檢定,確保數據準確,儀器設備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并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志,填好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九.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保存,建立各種細致完備的臺帳,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十.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十一.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數據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
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煙,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志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后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采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學校保衛處電話:89003119)
檔案的管理制度:
1、資料員對檔案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并按存檔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資料,并分類造冊,辦理銷毀手續;
2、借閱檔案時應登記,并應當日歸還;
3、需借用存檔檢驗報告時,應由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親自提取并簽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資料室執行《實驗室內務管理控制程序》,應加強防火、防蛀、防霉、防盜工作,保證檔案信息的安全;
5、嚴格遵守本站《為用戶保密和保護技術所有權程序
監測員職責:
1、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的技術和有關儀器的使用和維護;
2、遵守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檢測規范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量器具,按規定填寫原始記錄,按時報送檢測結果;
3、嚴格執行分析質量控制有關規定,檢測前做好充分準備,檢測過程中堅持控制好準確度和精確度。檢測時發現異常及時匯報,主動提出合理建議,對自己出具的檢測數據負責。測試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或超遲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進行樣品檢測;
5、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到科學、求實、公正、廉潔,保證檢測數據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自覺遵守保密制度,維護用戶權益;
6、刻苦鉆研業務知識,收集和掌握與本人有關的國內外檢測技術發展現狀與動態,不斷提高檢測能力和服務水平;
7、愛護公共財物,節約試劑、水電,保證室內清潔整齊,維護公共場所衛生,時刻做好安全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