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
制度可以用來約束、規范人的行為,提高工作效率,讓剛剛進入的新人了解掌握工作流程。怎么寫出優秀的企業規章制度?這里給大家分享企業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企業規章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的上下班及休假情況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合于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八小時,一周48小時,一周一天公休日(周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8:30-17:30,午餐時間為:1小時。
(三)銷售、工程及其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員工使用指紋機來記錄每天的考勤。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的手續和程序。
第七條:凡屬于下列情況的考勤均視為曠工。
(一)未經請假或者請假未準兩小時以上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或做私活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而沒有即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第八條:業擴員工的考勤
業擴員工因在外發展客戶資源,而不能即時打卡者,應視情況而定,依領導給予批準補考勤。
第九條:員工考勤,按如下辦法進行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所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缺勤時間在5分鐘之內不扣工資,不計遲到。
(三)遲到五分鐘以上每次扣工資二十元,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曠工一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五)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四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指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的時間,進行的休息或休養。
第十一條: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日:周日一天
(二)全民法定假日共計11天,即
元旦1天
1月1日
春節3天
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節1天
勞動節1天
5月1日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以上按國家法規給予帶薪休假。
第十二條: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員工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帶薪病假或事假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非帶薪病事假
員工全年帶薪病事假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事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三條:婚假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晚婚及初婚者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是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三)員工的婚假需要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四條:喪假
(一)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的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外地料理后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十五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規章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一、適用范圍
本守則適用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合同工、零散工、臨時工。
二、服務宗旨
本酒店將通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提供舒適、方便的生活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酒店的服務宗旨。
三、目標
把本酒店辦成具有一定風格和一定水準的酒店。
四、工作要求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外事紀律。
2.熱愛集體,關心企業,嚴守職責,熱愛本職工作,講究職業道德,熱情待客,文明服務,為本酒店建立良好聲譽,樹立良好的形象。
3.領導層要嚴守職責權限,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尊重下級。
4.鉆研業務技術,努力學習科學文化,不斷提高禮儀禮貌服務水平,外語水平,不斷提高為賓客服務的水準。
5.合作精神。公司的對客服務,信賴于多個部門和崗位的共同合作。公司各部門的工作都是為著共同的目標,完成對客人的接待和服務工作,公司的員工必須樹立合作意識,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為下一崗位或部門創造條件,保證客人在公司期間的進餐滿意。
6.服從上司
(1)各級員工必須要有強烈的服從意識。每一位員工須明確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實服從上司,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時完成本職任務。
(2)不得頂撞上司,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上司安排的工作,若遇見疑難或不滿可按正常程序向領導投訴。
(3)若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而自己的直屬上司不在場,又必須立即解決時,可越級向上司領導請示或反映。
第二章錄用和辭退
一、錄用原則
本酒店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凡有志為本酒店服務者,視其對某一工作是否合適,以該工作的業務常識為標準進行審查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通過考核,符合錄用條件者均有錄用的可能。
1.申請人必須向酒店提供下列材料:
①申請書。
②親筆填寫的個人簡歷。
③近期免冠上半身照片四張,身份證附印件兩張。
④畢業(結業)證書及成績冊。
2.用工年齡,凡年滿十八周歲的男女青年均在此限(特殊技術和少數搞衛生的零散工不在此限)。
3.凡應聘人員必須由人事部門及用工部門與應聘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書后方可安排工作。
二、體格檢查
1.凡應聘職工必須提供本地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方可錄用。
錄用條件:
(1)應聘職工必須儀表端正,五官端正,有一定學歷。
(2)男士身高1.70米以上,女士身高1.__米以上。
(3)視力1.0以上,無色盲。
(4)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
2.酒店對全體員工每年組織進行一次體格檢查(由員工自己承擔檢查費用),對患有傳染病者,視其病情,本酒店有權勸其離職或作暫時調離工作崗位,調換工種處理。
3.試用期及工資
(1)應聘職工試用期一般為一至三個月。在試用期內,視其表現,酒店有權酌情延長其試用期,試用期滿,符合酒店錄用條件者,酒店將與其簽訂正式合同。(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間)
(2)發薪方式
工資形式:基本工資、超時工資、技術或職務津貼。(根據崗位不同,由公司安排)
4.辭退
(1)本酒店若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減員時,酒店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的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對要裁人員,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其本人及有關部門。酒店對被裁減的人員將按國家規定給予補償。
(2)辭職: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部門,且須填寫辭職申請書,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酒店按曠工處理,因曠工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本酒店不給與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章店規
一、下列情況下,員工應按真實情況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生育子女。
二、儀容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凈燙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褲、背心,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涼鞋到酒店,穿皮鞋的要擦亮。
2.頭發要梳理好,不準留長發,怪發式,男士不準留大胡子,不準留長指甲。女的不準濃妝艷抹(可化淡妝),不準染指甲,不準戴其他飾物。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蹺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彎曲在背后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兜,不要呆板不動,倚墻、靠壁或倚椅靠柜;行走時不能搖頭晃腦,拉手、搭肩。
三、服務員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穩重、熱情、有禮,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語。不以膚色、種族、信仰,衣帽取人。
2.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會見客人時主動握手,特別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容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不左顧右盼,低頭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論,不強詞奪理,談話有分寸,語氣要溫和,語言要文雅。
四、員工勞動紀律
1.工作時間:按公司部門主管每月制定的排班計劃執行。
2.按時上、下班,上、下班要走員工通道,不曠工,不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或調休,需調班時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征得領班,經理同意后方可調班,不準串崗。
3.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蔥、蒜等食品。上班時不準抽煙、吃零食、咀嚼口香糖。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呵欠,打噴嚏;不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等。
4.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酒店公共場所、酒店玩耍、聊天;不準開收錄音機、電視機,不準哼唱歌曲、小調。
5.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拒絕或終止工作。
6.愛護公司的財產,愛護一切工(用)具,注意節約原材料,節約用電、用水,注意設備的維修、保養;不私拿公家的物品。
五、員工考勤制度
1.每個公司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按公司規定程序打記時卡。打卡后應由公司保安統一保管,違者按本規章規定給予處罰。
2.事假制度
2.1員工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去處理的,應請假。各部門負責
人批準事假時,一定要認真負責,嚴格掌握,如無充分理由,則不應準假。
2.2請事假由本人提前__天提交書面申請,事假__天(包括__天)由部門負責人
批準;事假超過__天(包括__天)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公司辦公室審核備案。
2.3事假不發薪。
3.婚假制度
3.1男女雙方達到結婚年齡并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結婚證明的,在酒店工作連續滿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可按國家規定向部門主管申請__天婚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3.2婚假期間按員工每月基本工資發放。
4.遲到或早退、曠工:
1)當月首次遲到__分鐘以內(含__分鐘),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起予以處罰
2)遲到__分鐘以上,__分鐘以下(含__分鐘),罰款__元/次
3)遲到__分鐘以上,__分鐘以下(含__分鐘),罰款__元/次
4)遲到__分鐘以上,__分鐘以下(含__分鐘)扣除當天工資
5)遲到__分鐘以上,扣除x天工資
6)當月累計遲到5次,加扣x天工資
7)第6次遲到將作為無法從事該崗位工作予以辭退,并扣x天工資的罰金
凡規定的上班時間遲到或擅自提前離崗x小時,而又無特殊原因者,則認為曠工,曠工分別以x小時以下按一天,超過x小時按x天計算,曠工一天算x天,按員工每月實際工資計算,予以扣除(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除名)
5.工資結算:酒店每月x日將發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六、制服
1.公司視不同崗位的職務發給不同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著制服。所穿制服必須保持整齊、清潔。(員工應承擔服裝維護費__元)
2.公司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或遺失,將按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制服交回有關部門。
七、工作服與工號牌
1.凡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均發給每個人工作服和工號牌。員工當值時應佩戴工號牌和穿著工作服,部門領導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服、工號牌如有遺失、被竊、損壞,應立即向領班報告,并由本人賠償損失后補發新的工作服、工號牌。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起損壞者可免費以舊更新。
3.員工離店時,應將有關證件及清洗干凈后的服裝交回公司。
八、檢查攜帶的物品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他物件帶進酒店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閱讀的書刊帶進酒店,下班時不得將酒店任何物品攜帶出公司,管理人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
2.不允許員工若需將公司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酒店外,如購買酒店食品將對保安出示電腦結帳單。
第四章表彰
本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或類似者予以表彰:
一、表彰條件
1.努力鉆研業務,苦練過硬技術,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基本功,勝任本職工作,業務水平較高,能更好地為酒店創造效益。
2.愛店如家,能夠樹立酒店為大家,我以店為家的思想,積極完成本職工作,熱情服務,并踴躍為酒店的規范化建設獻計獻策。
3.對于工作任勞任怨,積極主動,不怕苦不怕累。
4.尊重領導、服從安排,對工作認真負責,能夠出色地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模范地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自覺地維護酒店的利益和信譽。
5.在為對賓客服務中,深入細致,熱情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被受到贊揚、感謝者。
6.善于團結同事,樂于無私奉獻,在本職崗位上有較為突出的表現。
二、表彰方式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授予獎金、加薪晉級。
三、表彰程序
由各部門主管組織本部門員工根據表彰條件進行員工互評及部門主管考評,由部門主管將員工互評結果以及部門考評意見報總經理室,由總經理會同各部門經理討論決定。
第五章處罰
一、處罰條件
1.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或類似者按程度給與:批評教育__元以內處罰。
A)上、下班不打工卡,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B)不修儀表,不穿整齊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飾物。
C)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
D)工作時間內串崗,打私人電話、唱歌、抽煙、吃零食。
E)在酒店內打架、爭吵、喧嘩、粗言穢語。
F)將專用設備挪為他用。
G)與顧客爭道,引發顧客投訴。
H)將親友和無關人員帶進工作場所,擅自留宿。
2.公司員工凡犯有下列規定之一或類似者按程度給與:降職、調理崗位、罰款__元、停職停薪處罰。
A)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或曠工,無心工作。
B)對抗正確的業務督導,煽動他人企圖破壞正常工作秩序。
C)蓄意損耗,毀壞公司或客人物品。(應首先根據被損壞物品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并由酒店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處罰)
D)工作時間干私活。
E)私留、私用、私分公司或顧客的物品。
F)無故曠工不滿兩天。
3.公司員工凡犯有下列條款之一或類似者按程度給與:罰款__元、勸其辭職直至開除處罰。
A)在公司內談戀愛,或做出任何不道德的流氓行為。
B)上班時睡覺。
C)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造成客人或公司經濟損失。
D)拿取或偷食公司或人食品,將客人遺失物品據為己有,盜竊客人物品。
E)在酒店內斗毆、威脅、危害顧客,同事或上司。
F)嚴重失職或嚴重導致公司聲譽受到損失。
G)工作時講酗酒、賭博
H)私留、索取、傳閱淫穢書刊、畫報、音像制品;
I)受賄、行賄、貪污、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財物等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
J)無故曠工兩天以上(包括兩天)
4.處罰程序
(1)員工犯有過失,由員工本人寫出檢討書,若按第一條批評教育或罰款,由經理執行。
(2)員工犯有過失,由員工本人寫出檢討書,若按第二條停職或降職處罰,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執行,報人事部備案。
(3)員工如果對處罰或處理意見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或越級上訴。
第六章安全守則
一、注意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不正常現象,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并及時查找原因和處理,防患于未然。
2.班前、班后要認真檢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酒店、賓客、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3.不準將親友和無關人員帶進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或值簇宿舍留客住宿。
4.如發現形跡可疑、犯罪人員或精神病患者,應及時報告直接上司、總經理室和保安部抓緊處理。
二、火警
如遇火警,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沉著鎮靜,不可驚慌失措。
2.呼喚同事協助,就近按動火警警鈴。
3.通知電話總機接線生知會當值經理及保安部消防中心。
4.切斷一切電源開關,并將火警現場的門窗關閉。
5.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火撲滅。
6.若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或泡沫撲滅。
7.如火勢擴大而致有生命危險,必須引導客人撤離火警現場。
三、緊急事故
1.全體員工必須鼎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身先士卒,奮勇獻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國家財產及賓客、員工的生命安全。
2.如遇意外發生,應加設標志,警告無關人員勿近危險區及時通知保安部,當值經理和總經理迅速進行處理。
以上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與廚房制度為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附件,自__年__月__日起實施。
企業規章制度篇3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
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
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
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
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
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企業規章制度篇4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凡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政治影響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部位,指定為消防重點部位,消防重點部位必須明確消防責任人及其職責,落實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如:車輛停放場地及附近、辦公室、交易廳、微機室、配電房、鍋爐房、車庫為重點防火部位;
四、配備給部門、單位內部的消防器材、設備由部門分管,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公司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六、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報上級消防職能部門審查批準;
七、重點防火區域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級申報,制定消防方案,并有專人看守現場,焊接維修場地要避開易燃物品;
八、電氣線路的敷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范,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作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亂接電器,電器設備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購買、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技術規范,嚴格購運審批、登記、入庫和領用手續,化學藥品倉庫按照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企業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
(二)為下崗職工代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二)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三)擅自改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變有關標準的;
(五)虛報下崗職工人數或將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8〕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統一企業會計標準,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規范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以及沒有具體會計準則規范的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處理。
第三條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會計應當以企業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會計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貨幣計量為基礎,以綜合反映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的財務結果與影響。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本準則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和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第十條會計如實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滿足有關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并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
第十三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一條企業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可靠。
第十四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第十二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使用者的決策相關,對使用者決策有用。
第十五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備可比性。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條企業會計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第十四條企業的各項資產和負債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法律、行政法規和會計準則允許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和公允價值等計量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十七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第十五條企業會計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
第十八條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處理,而不應當僅僅以其法律形式為依據。
第十九條企業對于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七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備可比性。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以及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企業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十九條企業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第二十條企業的會計處理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條企業會計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二十二條企業會計記錄和財務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二十三條企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進行會計處理。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從而影響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誤導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項目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的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
(一)與該義務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五條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
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第二十七條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自覺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較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于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確認。
第三十二條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七章費用
第三十三條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第三十四條費用只有在經濟來源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五條企業為生產成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于成片承包、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八章利潤
第三十七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是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指標。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第三十八條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除收入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外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入。
損失是指除費用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外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出。
第三十九條利潤的金額取決于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與損失金額的計量。
第四十條利潤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九章會計計量
第四十一條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并列報于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又稱財務報表,下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第四十二條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小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主要包括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企業的財務結構、企業的變現能力、償債能力和企業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等。
第四十六條利潤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經營成果主要包括企業的獲利能力、成本費用的高低與控制情況等。
第四十七條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現金流量主要包括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等所產生的現金流量。
第四十八條附注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有助于使用者進一步理解和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其現金流量。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列報企業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披露對于使用者決策有用的信息。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準則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準則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規章制度篇7
工資薪金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采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企業規章制度篇8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下列原則制定
本制度: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干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系.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匯總后,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后,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薪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工程部擬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總監,技術總監,水電工程師,項目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項目部的主管,包括現場主管,技術主管,財務部主管會計,資料主管,保安/后勤主管,行政主管,倉庫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預算員,設計師,施工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5)業務人員:采購員
(6)行政后勤人員:文員,繪圖員,倉管員,保安,雜工,炊事員,清潔工,鍋爐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年資津貼+獎金+補助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附表1:基本工資標準高層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類別9級8級350020197級4000220__級500024005級600028004級7000320__級800038002級1000045001級120195500中層管理人員3000專業技術人員1800業務人員02019120194000320__201960026004201900050003500行政后勤人員900
2,職務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的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按時間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附表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類別中層管理人員基層主管六級1000300五級1500500四級2500800三級40001200二級60001800一級80002500
3,年資津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標準為其基本工資5%×N(N為工齡).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崗位工資的1/4,超過者按比例最高值發放工齡工資.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當月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上級安排加班無不參加的員工,每人當月發給100元.
(2)績效獎金:(工程部以每完成一個項目為一個績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門以季度考核周期)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評定出績效獎金等級.
附表3:績效獎金等級獎金等級基數百分比
(3)年終獎:優秀較好120%100%基本勝任80%應改進40%不能勝任
①出勤獎:全年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情況的員工,每人獎勵500元.
②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5,補貼:
(1)話費補貼:根據職位和工作需要確定標準.需要給與話費補貼的,由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薪資調整表)提請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范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根據公司薪
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采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
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于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后到職者,當月薪資并于次月薪資發放.
3,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無獎金和補貼.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各部門負責人統計核實并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匯總,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于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1,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的調整應由所在部門經理提出,填寫薪資調整表須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由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時,其基本工資與調整為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的中層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準;降職留用時,原中層管理人員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相應類別基本工資標準.
(2)績效考核:項目部員工連續兩個項目的績效考核都被評為優秀的&39;,晉升一級;其他部門員工連續兩個季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優秀的,晉升一級.連續兩次績效獎金評為差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連續兩次績效考核被評為差的管理人員,給予降職處分,同時降低基本工資級別;如暫時無人替代其職位,可由其代理職務,如再次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一般的,取消其代理職務.
(3)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于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5)基本工資連續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級,連續兩次績效考核被評為差的,予以辭退.
2,職務津貼的調整:根據上一年工作表現由直接上級在次年初的春節前提出調整申請(填寫薪資調整表)提請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3,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20%.
六,工資查詢: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以到財務部或行政人事部查詢.
七,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自總經理批準簽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篇9
一、認真執行“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的保糧方針和“安全、衛生、經濟、有效”的防治原則,全面做好倉儲各項管理工作,確保儲糧安全。
二、以清潔衛生為基礎,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四無糧倉”活動,不斷提高“四無”質量,每季由保管科組織“四無糧倉”自查,春秋兩季由公司組織全面的儲糧安全普查。在這基礎上進行鑒定、總結、評比。
三、嚴格執行糧情檢查制度,對庫內儲存糧食的水份、糧溫、蟲害等情況應了如指掌,遇到風雨和汛期要隨時突擊檢查。
四、糧情檢查要結合衛生清潔、安全防火、安全保衛、倉房牢固程度,以及防潮、防漏、隔熱等,堅持做到有倉必到,有糧必查,查必徹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要以各倉為單位建立糧情記錄簿、分倉賬,要按品種、批次,逐項做好糧情記錄,每次進出庫要按品種、數量及包裝物收支情況,反映到分倉賬上。
六、嚴格熏蒸殺蟲審批制度,加強科學保糧,減少熏蒸次數,努力提高殺蟲效果。熏蒸殺蟲前必須整倉檢查糧情和蟲情,按檢查結果,根據蟲種、蟲害密度、糧溫、糧食數量、體積等,準確計算使用用藥量。
七、各倉要設臵防鼠設施,做好防鼠工作堵塞鼠洞,倉庫周圍不準堆放雜物,要經常清掃地腳糧,使老鼠無處隱藏和覓食。
八、推行科學保管方法,提高糧食保管質量。對儲存的糧食采取機械通風、自然通風、低劑量保管相結合的科學保糧方法,做到既保證儲糧的安全,又節省人力與費用,更好地提高儲備糧質量和企業經濟效益。
企業規章制度篇10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和諧的辦公環境,經公司高層認真研究決定,自本日起實施以下規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公司實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兩種;
夏季作息時間:冬季作息時間:
早8:00上崗早8:30上崗
上午8:00——12:00辦公上午8:30——12:00辦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辦公下午14:00——17:30辦公
二、休息日:
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據工作需要選擇串休。)
三、出勤: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元,(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扣罰20元,曠工三次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四、請假:
員工請假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同時,不予結算假期內薪金,如有緊急情況員工本人應親自向總經理匯報審批,不可以發短信或轉告的形式請假,未經批準缺勤者均作曠工處理。(詳情請見《章程》)
五、加班:
根據工作需要,員工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給以獎勵,不按點、日加班計算。
六、公司推行禮貌接待,接電話按規范用語:
“您好,智道廣告”,接待客戶用語:“您好,請問找誰?”,不講粗話和講有損公司形象的話,違者罰款5元。
七、上班時間內:
舉止文明,應著裝整齊,大方得體,保持個人衛生干凈整潔,不可著奇裝異服,不可污頭垢面,不可梳另類發型、留長指甲,違者罰款10元。
八、稱謂:員工之間在稱呼對方時,不可直呼對方名諱,違者罰款5元。
九、上班時間內,員工一律不準酗酒、不準食用異味重的食物,如:蔥、蒜等。違者罰款10元。
十、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得隨意離崗、閑聊、睡覺、吃零食、大聲喧嘩,違者罰款10元。
十一、員工必須保持手機在24小時開機,做到隨叫隨到,如因特出情況手機無法接通,員工應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同時告之在30分鐘內能聯系到其本人的電話號碼,違者罰款20元。
十二、員工外出需詳細填寫出門記錄,不可代填,填寫不明或不實者,一經發現罰款20元。
十三、員工不許在公共辦公區域吸煙,如吸煙應到指定地點樓梯口、廁所、走廊,(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四、上班時間內,不得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閱讀非工作需要的書籍和報刊,嚴禁工作時間下載電影、上網聊天(工作除外),違者罰款10元。
十五、上班時間內,嚴禁打牌,賭博等(集體活動外),一經發現罰款100元。十六、上班時間內,不得帶領與工作無關的人進入公司,違者罰款5元。
十七、員工應自帶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紙杯(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八、對上級下達任務不執行或消極怠工者,部門管理者應處以相應處罰。
十九、同事之間相互關心、協助,須有積極向上的團隊精神。員工之間發生爭吵、斗毆等不良事件,將對雙方處以200元罰款并給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二十、公司內部電話應充分發揮其作用,絕不允許使用公司電話打各種聲訊電話、私話,如員工需要打長途應先登記,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一、員工應在每天早晚做好個人工作區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電腦、桌面、書籍等相關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區域衛生保潔工作,做到地上無土,墻上無灰,窗明幾凈,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閱公司書籍,光盤及基本資料,一律由部門經理或設計人員簽字借閱,并及時歸還。如發現資料或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經理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二十三、獎勵性薪金:根據員工工作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上進。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資提成制(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提成工資+獎金),每月工資發放一次,于次月10日發給(如遇節假日將提前或順延至最近一天),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次月發給;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結算。(各崗位薪酬制度詳見公司《章程》)
二十五、獎酬:公司設立全勤獎50元,如無缺勤情況給予員工此獎勵。
二十六、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表》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2、經理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10元/人,普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5元/人,報銷往返車費及工作所產生的費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國家法定假日,員工均享受帶薪休假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有特殊情況必須以工作為先,可選擇串休。)
二十八、辭職:因故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領導聲明,以便公司進行工作調整,否則扣發當月工資及獎金。
二十九、努力學習,提高自身能力。對工作認真負責,保證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三十、勤思考,善總結。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做事腳踏實地,提高工作質量。
三十一、制度: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職守,不私自將公司的文件資料帶出公司,不向他人談及公司業務往來實情,大力增強觀念;謝絕推銷或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
三十二、安全保衛制度,員工應有安全防范意識,下班時應檢查門、窗、水、電等設施是否關閉;公司鑰匙為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為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此制度是您作為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
企業規章制度篇11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制出差審批單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并每次罰款10元。
企業規章制度篇12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協助總經理監督、檢查對各項方針、政策、上級批示和重要決定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掌握市場動態,收集行業信息,為總經理決策提供咨詢,當好參謀;
三、安排總經理辦公會議,并負責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四、按照總經理的意圖,組織起草綜合性的業務報告和起草、修改工作規劃、報告、總結、請示、通知等函件,并審查簽發前的文稿;
五、領導有關人員做好文件歸檔、收發、打字、接待、用車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
六、開展調查研究,搞好企業的信息管理,做好綜合分析和統計工作,制定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決定供總經理決策;
七、加強本部門的自身管理,抓好部門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考評等,提高工作效率;
八、協調、平衡各部門關系,發生矛盾時,應及時疏導,調查分析,明確責任,必要時報告總經理處理;
九、組織制定企業行文管理的各項規定,努力使公文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提高辦事效率;
十、完成總經理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企業規章制度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采購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產品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形象工作。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一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如有急事出去,領導同意方可出去。否則算曠工。在規劃)
第十三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四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五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七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十八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四章員工的權利
第十九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二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三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五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
第二十六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六章獎罰制度
第二十九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100-500元。第三十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企業規章制度篇14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__有限公司;員工是指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62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企業規章制度篇15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工程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工程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
企業規章制度篇16
一、管理宗旨及服務理念
抓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思想,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職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職工思想中牢固樹立起“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都沒有錯”的服務理念,使汽車隊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層樓。
二、汽車隊管理規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用戶至上的思想,熱情接待用戶,熱情周到的為用戶服務,不能推遲或提前出車時間,按要求準時、準點出車,不得在為用戶服務時謀取個人私利;
2、全體職工有權向領導反映自己工作中的問題,領導應認真聽取意見并積極解決,應本著為全體職工著想的服務思想,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及時說明情況,溝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影響出車;
3、車隊以隊委會為中心,努力抓好車隊管理,抓好安全運輸,努力抓好增產節約,努力增創經濟效益,要重點抓好全體員工的服務態度,對違章違紀,違反各項規定的問題決不迂就姑息,領導和隊委應嚴于律己,模范遵紀;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車隊要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上級和交警部門的有關文件,并根據車隊行車情況抓好及時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7:30為車隊的安全例會學習時間,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遲到;
5、駕駛員在正常上班時間,如沒有任務,上班時應到車隊報到或清洗所駕車輛,掃庫房,在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時間,并能做到有任務時及時上崗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不得以手機信號不好為由而影響正常工作。
(二)、車輛管理
1、逐車建立健全的車輛技術檔案,經常保持車輛裝備齊全,性能良好,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按車輛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合理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和交通條例,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并采取駕駛員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車輛的良好習慣,使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況心中有數;
3、認真執行保修制度,制定維修計劃,車輛的維修原則上只在定點維修廠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廠家維修車輛必需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修理,并實行換新配件交舊件的維修制度;
4、嚴格實行單車核算制度,按各車分別統計各種油耗、過路過橋、停車、維修、出車補助等費用;
5、制定車輛的百公里油耗標準,在車輛出廠時的標準油耗的基礎上按各車使用的年限計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數,凡經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年終視情況增加獎金系數,反之則扣減獎金系數,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車輛的維修標準,即按公里計算車輛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數。凡年終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并有節余者視情況增加年終獎金系數,反之則扣減年終獎金系數。大修費用由接待運輸公司另行統一安排,一切維修發票需經接待運輸公司經理簽字后方準報銷,維修標準表格附后;
7、駕駛員的出車因考慮到我院南北兩院的具體問題,而車輛又分別存放于兩院暫不執行統一調度,但出車必須由駕駛員及時填寫出車日志,以便接待運輸公司及時撐握車輛動態和統計各種數據申報加班補貼;
8、凡駕駛員私人用車或其他部門私人用車(即無償使用),必須先向接待運輸公司領導匯報,領導同意后方可出車,否則其全部費用由出車人自己負擔,事故后果自負。
(三)、業務費的提取和出車補貼、加班費的標準
1、為更好地發揮客車及貨車空閑時間的經濟效益,拓寬運輸創收途徑,凡為車隊提供客、貨運信息(院外為主)承攬客貨運業務的人員(含本公司職工),按所提供業務量金額的5%提取業務費,
2、車隊駕駛員每月補貼按小車、大貨、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計算,加班費每天10元,由車隊統一造表,報后勤服務總公司審批核發,
(四)、獎罰制度
1、凡每月行駛無任何責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駛公里每公里發放0。01元的安全獎,每月在公里補貼中一同發放,反之則扣發當月安全獎。
2、駕駛員在行車和工作后得到用戶或單位反饋到車隊或總公司極力表揚一次的,車隊當月給予20元獎金,反之則當月扣發20元,年終累計受總公司反饋表揚三次以上者,年終給予優秀駕駛員獎,另行發放獎金。
3、年終經接待運輸公司統計數據各種油耗,維修未超過車隊所訂標準的駕駛員,年終給予發放節約獎200一500元,反之扣減。
4、車隊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凡能準時到會參加的同志每月發加班費10元,如是正常出車則需上報當月當日的出車單證明并提前請假,否則罰款10元。
5、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者,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車,扣發當月基礎獎金,經教育不改者作解聘處理。
6、員工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實一次扣款20元,群眾意見反應大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7、完成出車任務后未及時將車入庫者每次扣款10元。
8、駕駛員違章扣證、兩證遣失,所需費用自理。
9、駕駛員(含公司及隊領導)在行車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責任計算賠款,全部責任的負擔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賠款的35%,主要責任的25%,次要責任的15%,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
10、駕駛員發生事故,經理和隊長負責駕駛員賠款的5%。
11、車輛夜不歸隊、被盜、主車駕駛員未經批準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扣發當月10%的崗位津貼,一切后果自負。
企業規章制度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各后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后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管理、政府監察、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衛處、后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后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后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危害,消除事故隱患,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和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按照規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并定期保養、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后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從業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并按規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準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并按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健康證,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衛生醫療應嚴格操作規程,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第二十一條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的出口、通道,并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于安全良好狀態。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十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控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采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暫時停產、停業的措施;
(三)參與后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后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并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后,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單位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執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保衛處、后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篇18
1、目的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薪酬構成(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級;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級;博士為2.4.7級;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轉正定級后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第二個月體現。
企業規章制度篇19
第一章、罰則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并處罰金__元。
1、上崗前儀容儀表、著裝、號牌不符合要求。
2、未經批準使用不可使用的設施。
3、大聲喧嘩,遭到顧客投訴保潔公司。
4、無故遲到、早退。
5、上班時間玩手機。
6、串崗、扎堆聊天。
二、工作中出現過失給予一次解釋機會,經及時指導培訓后,如再次出現類似時,按情況輕重予以待崗培訓(不計工薪)或__元經濟處罰。
1、過失1:清潔工具亂放
標準:指定地點,定點定位存放。
2、過失2:垃圾箱內堆滿垃圾
標準:垃圾箱內垃圾超過三分之二時立即清除。保潔公司管理制度。
3、過失3:地面、臺面、鏡面無有效清潔。
標準:地面、臺面、鏡面,及時即使清潔,地面垃圾10分鐘內清除。
4、過失4:保潔區域頂點設施、設備沒有擦拭
標準:設施、設備要求每天抹塵1次,并隨時注意。
5、過失5:衛生間、有積水、雜物,清潔不徹底。
標準:衛生間、無積水、無雜物及時清理不得超過30分鐘。
6、過失6:玻璃、不銹鋼上有污漬
標準: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潔及清理污漬。
7、過失7:其它設施、設備有污漬、污垢
標準:發現有污漬、污垢及時清理。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嚴重的罰款__元。
1、對同事粗言穢語,不講禮貌。
2、不經上級批準,中止工作或遲到,早退兩次以上者。
3、在工作時間瞌睡。
4、在工作區域內不遵守要求,不聽管理和勸阻。
5、蓄意破壞公司財物。
6、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員工團結。
7、不服從正常安全檢查。
8、利用上班時間收集廢舊物,不服從上司,影響工作質量。
9、開具虛假病歷和處方單。
四、保潔人員如發現有以下情況,給予直接開除處理
1、未履行批準手續,擅離崗位。
2、工作不力,影響工作質量。
3、遲到、早退累計超過五次者和曠工二日以內者。
4、經常不能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5、損害公司聲譽和超市方利益,弄虛作假者。
6、泄露內部經營情報。
7、盜竊公司或超市的財物。
8、觸犯法律,被拘留、勞教、判刑。
第二章、獎勵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單次獎勵__元。
1、每月能按照公司規定,積極完成本職工作,并能起到較好的帶頭作用,表現突出者。
2、撿拾顧客財物,積極上繳歸還。
3、本職工作被超市領導提出表揚。
4、節省公司財物開支,半年內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員工低。
5、幫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獎勵__元。
1、清潔工作檢查半年內無扣分,無處罰。
2、對公司清潔工作作出重大建議,被采納后的確可行,節省開支、人工者。
3、對超市作出重大貢獻者。
三、保潔組長每月獎勵__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獎勵__元。
1、本職工作檢查一年內無扣分,無處罰。
2、對超市作出重大貢獻者。保潔人員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對公司負責的覺悟,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須向主管請假。當班人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得到主管的批準,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崗位片區衛生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4、保潔人員對商家、顧客服務要熱情周到,舉止端莊,禮貌大方,把顧客當作上帝,對客戶的投訴當日值班長必須馬上處理,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
5、上班時必須穿著清潔,按規定要求著裝,并將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工作場所都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6、保潔人員在工作要堅持原則,團結協作,以禮相待,不準以個人恩怨懈怠工作,不準給同事設備工作障礙,不準以任何借口擾亂工作秩序。
7、不準私拿公物,私賣廢品,如發現,分別給予罰款并同時辭退;如損壞衛生工具者,要照價賠償。拾到物品,應及時上交主管。
8、商場內的垃圾要隨時清除干凈,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時運送出場外或指定地點并倒入集裝箱。不準用扶梯運送垃圾,運送垃圾必須走樓梯通道,扶梯上、樓梯及周圍的污漬、垃圾必須及時清除。
9、保潔人員在工作中有權勸阻、制止破壞公共衛生的行為,不能處理、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有權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議保潔公司規章制度百科。
10、保潔員必須嚴格按照<保潔員清潔工作程序>執行。
第三章、工資薪金
1、員工上個月的工資于本月的__日支付。
2、工作突出的,年終時給予__元年終獎。
第四章、人事異動
1、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公司要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辦好社保手續。
2、員工辭職的,應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
3、員工有勞動法規定的辭退情形的,公司可以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企業規章制度篇20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嘩。
4、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場內嚴禁吸煙。
6、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7、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8、在車間、油庫、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9、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0、工作燈應采取低壓(36伏以下)安全類,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濕時不得扳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2、非電工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
13、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企業規章制度篇21
一、做好糧情檢查是保證糧食儲藏安全的重要職責,是掌握糧情變化,確保儲糧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糧情檢查的內容:倉溫、氣溫、糧溫、倉溫、氣溫、品質變化、糧食水份、害蟲情況及糧食的色澤、氣味和儲藏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等項目。
三、糧情檢查應定期或不定期的進倉對儲存糧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認真記錄,嚴禁偽造檢查記錄。
四、糧情檢查時間:危險糧一天最少檢查一次;半安全糧每三天至少檢查一次;安全糧每七天至少檢查一次糧溫糧情、害蟲及品質變化情況;每月扦樣檢查一次糧食水分;隨時檢測各種數據和糧堆變化情況。
五、糧情檢查后,應將糧溫檢測數據進行橫縱對比,并與上次檢查對比分析,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報告保管科長。重大問題,由保管科長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六、化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靈敏。糧情檢查所需的各種用具、儀器應認真校正、維護,不得亂丟亂放,保證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七、糧情檢查時,倉外溫濕度高于倉內溫濕度,不得開啟窗戶及軸流風機,檢查完畢后,應立即關閉檢查門;秋夏季節,氣溫較高,進行糧情檢查時間在上午9時前完成,避免高溫氣體侵入糧倉,確因倉濕較大,溫度高,必須上報后方可開窗戶或軸流風機通風排溫。
八、對熏蒸末散氣的倉庫進行檢查。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且兩人以上。
九、各責任倉防治人員應對檢查和檢測的各項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對查倉分析記錄薄進行妥善保存,以待備查。
十、檢查完畢后,應及時關門落鎖、關閉電源,做到人離燈滅。
企業規章制度篇22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了一個好的規章制度,并不一定管理好一個企業,但一個好的企業,就一定要有一個好的管理制度。
所以,建立健全一個科學嚴謹的規章制度,并嚴格落實,才能發揮其作用。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中各種管理規定、條例、標準、辦法、守則、規程等的總稱。它是規定管理活動的內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和準則。能有效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其意義在于:
一、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主體建設的目標,公司法等一系列關于“企業主體”的法律從宏觀的層面上規范了企業的組織與行為,如何在微觀上建立企業的組織行為架構,有必要制定企業規章,使現代企業制度中已經法律化的權利義務在實踐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決實際問題,這是一項尤為復雜重要的工作。決策層與管理層的分工,職、權、責的劃分,章程的細化,賴于企業的規章制度來體現、實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規范、指引企業部門工作與職工行為的需要。
規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確性、穩定性的特點有助于規范企業內部各組織、部門、員工的行為,使人人各司其職,各盡其守。一個好的規章制度體現了職、權、責的統一,能夠充分調動企業部門、人員的積極性,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國大治體現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業的規范治理,同樣應當減少“人治”,管理行為應當依據規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為亦應當依據規章制度。
企業應當通過入職培訓,使企業的員工明確企業各部門之間的分工配合,明確崗位職責,知悉哪些可以為,哪些禁止為,哪些鼓勵為。員工在熟悉了企業規章制度后,才能目標明確,行為統一,形成完整的企業文化,并在員工身上體現企業精神。
三、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完善“勞動合同制”,解決勞動爭議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勞動合同制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規范了企業人才、職工的合理、有序流動,成為處理勞動爭議的基本制度。然而勞動爭議的復雜多樣性,僅靠勞動合同并不足以調整,需要借助企業規章制度才能處理解決。勞動法立法之初就考慮到企業規章制度在處理勞動爭議時的不可替代性,在總則部分第四章直接規定了企業勞動制度中規定職工權利、義務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勞動合同部分又直接規定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解決與勞動者合同的依據。缺乏了規章制度、用勞動合同處理爭議就會力不從心。
四、加強制定企業的規章制度建設是鞏固勞動紀律的需要。
勞動紀律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勞動規則和秩序。勞動紀律制度化不完善是當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規章制度的不健全反過來又影響了勞動紀律作用的發揮。我們知道,勞動紀律有助于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業大會小會講勞動紀律,但制度化的勞動紀律卻欠缺得很,或者雖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勞動紀律的執行大打折扣,表現為無法可依的情況較為突出。要改變這一現狀,充分發揮勞動紀律在提高生產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強企業的規章制度建設。
五、建立和完善企業規章制度是《勞動法》規定的義務。
勞動法的宗旨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勞動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單位應當建立企業規章制度作為一項義務予以規定,并要求在規章制度中應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總之,企業應當充份認識到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強企業規章的制度化建設,真正做到治理企業有章可循,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重點:一是講制度的適宜性、科學性、嚴肅性;二是講落實制度的重要性。
之前在幫課它是這樣講的,首先你要對客人表示歡迎,然后自我介紹,包括你在公司主要負責的工作等,讓客戶了解你,而且做公司簡介PPT的時候要記得互動,市場趨勢產品介紹,工廠情況都要做好深入的了解
企業規章制度篇23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當月下鄉費50,請假除外;
2、曠工兩天的;
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
4、工作時間辦私事、干私活、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的;
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
6、未經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
7、值班時擅自離崗、脫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和崗位補貼。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造成他人向鎮主要領導或上級部門上訪的。
4、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
5、因違紀被處分的。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機關在崗的全體機關干部。
本制度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本制度自二0__年三月一日起實行。
企業規章制度篇24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公司相關規定和特點,現對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條例,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制度:
1.員工每月按公司各自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考勤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逐日準時記錄,做到清楚、真實,對員工的各種假期做好記錄,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表報管理處主任。
2.員工申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否則視作曠工處理。一般員工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主管審核批準,二天以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員工因病治療休假,必須持就醫正規醫院有效證明,并辦理病假申請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不予享受病假待遇。
4.員工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辦理。
二、休假制度:
1.法定假期期間,工作需要加班的,須服從統一按排,否則作曠工處理。
2.保安員實行12小時全月工作制,工資包括加班費及各項福利。
三、勞動紀律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各自明確崗位職責,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和情緒,遇到工作難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領導。
2.上班時不準串崗、離崗,不準任意外出,不聚眾閑談,更不準上班遲到、早退、無故曠工。
3.工作期間不準吃零食,辦公室嚴禁吸煙,外來人員吸煙,員工有權阻止。
4.為體現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員工上班須著工作服,佩帶工作證,以證明本人身份,便于工作。
5.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工資、獎金等有關收入情況。
6.非必要時不打私人電話,嚴禁用電話聊天。
7.節約公司辦公用品,電話、傳真僅用于工作,婉拒客人使用公司電話。
8.工作期間,任何員工不準使用會所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如:健身、臺球、棋牌等。
四、處罰條例
1.上班遲到,早退者罰款50元/次,無故曠工者處以100元/次、罰款,并扣除年終獎金,累計曠工達三次者一律予以辭退。
2.保安員上夜班睡覺,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累計三次者予以辭退。
3.在公司或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一經發現,每次罰款50-100元。
4.對辱罵或毆打他人,尋畔鬧事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元罰款,對影響極壞者予以辭退。
5.對挪用公共財物,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并賠償竊用的財物,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企業規章制度篇25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一人出資設立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市__區路號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制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范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注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貨幣人民幣10萬元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4)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有權查閱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企業規章制度篇26
一、原則與適用范圍
1、為切實加強我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財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三輛車。
二、公車使用管理
1、公車使用要根據工作緩急由各部門提前申請用車,盡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車辦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車數次情況發生,如發現有故意違反本規定者,此行為將直接納入到當事人的績效考核中。
2、用車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時將車輛及鑰匙交還公司車輛管理人員,并填寫由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情況表》,做到所有車輛出車情況清晰明了。凡不及時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者,每次罰款100元。
3、公車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所,未經公司領導批準,所有用車人都不得私自將公車開回家,事情辦完之后,用車人要及時將車輛送回公司,否則按公車私用處理,并處罰款200元。
4、車輛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在滿足公司用車無障礙的前提下,外借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外借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車時,需公司領導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員核對里程表,返回后用車人要及時將里程表數報給公司車輛管理人員,途中加油數和區域路(橋)費等填寫在《出差報銷單》上,并由公司領導核實簽字報銷。凡不按規定辦理者不予報銷有關費用。
6、用車人要樹立節約用油的觀念,實行車輛刷卡加油的管理辦法,原則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記錄好所加油數及加油卡內余額數,歸還車輛時如實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任何人不經批準不得擅自給外單位的車輛加油,違反者,一經發現處所加油數十倍以上罰款。
7、用車人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8、用車人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用車人應做好公車日常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衛生。
10、如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要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撥打"110"報警,并與單位車輛管理部門及汽車租憑公司取得聯系,已確定事故責任方及保險事宜。未經批準,駕駛公車外出辦私事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未經批準,將公車借給外人使用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借車人承擔。
11、公務車輛發生損壞或被盜,用車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安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單位報告。凡違反車輛管理規定,不按規定停放或公車私用期間發生損壞或被盜,當事人負責賠償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
三、維修管理
1、用車人對所經常使用的車輛實行定期維護和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維修,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需要維修、裝飾時,首先應由用車人向公司提出申請,經鑒定確認后,再由用車人將車輛維修、裝飾申請交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進入指定維修廠維修、裝飾;不許擅自送修車輛,否則,費用自行承擔。
3、機動車輛進廠修理時做好交接手續;出廠時要進行驗收,合格后該車駕駛員在維修材料單上簽字,并將維修材料單帶回一份,以便結帳時核查。
4、車輛進廠維修期間,用車人要跟車監修,并對車輛的維修質量負責,確保車輛維修后達到相應的技術標準;因維修配件質量問題所發生的再修費用,用車人不與認可簽字,由修理廠承擔;因用車人管理使用不當所發生的二次修理費用,由其本人自負。
5、車輛在維修、保養期間,需要更換總成部件或費用較高部件時,要經過有關技術審核鑒定,并報副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更換;車輛需進行大修時,要經過有關審核,并副總經理批準后,方能修理。
四、用車人員要求
各用車人員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樹立"安全、快捷、高效、節約"意識;不開"英雄車、賭氣車、故障車",不酒后駕車;確保車況處于良好狀態,節約車輛維修費用。若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者將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規章制度篇27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后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了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由于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企業規章制度篇28
一、保管人員要認真執行各項保糧制度,在現有的條件下,爭創高標準“一符”(賬物相符)、“四無”(無害蟲、無變質、無鼠雀、無事故)糧庫。
二、倉組組長要依據有關儲備糧管理規定,每半月對儲糧進行一次檢查,全面分析糧情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匯報。
三、保管科每月支儲備糧進行一次普查,聽取組長及保管人員介紹糧情,結合檢查,綜合分析糧情變化,找出問題的癥結,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
四、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有主管副總經理、保管科長以及業務熟練的保管員、統計員、會計員參加的普查小組。一是檢查糧情;二是核實賬、卡、表、實物是否一致;三是檢查“四定”(定編、定崗、定責任、定獎懲)、“五包”(包數量、包質量、包四無、包損耗、包器材),使儲備糧全部達到“一符四無”標準和“三專”(專人、專倉、專賬)、“四落實“(數量、質量、品種、地點)要求。
五、為及時處理儲糧中難于解決的問題,實行領導現場辦公制度,使問題能及時有效地得到解決。
企業規章制度篇29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本公司經營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保護公司人員財產安全,維護公司員工合法權益和公司利益,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高效運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筑規范》及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2條、文山海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足于技術創新,重視品牌形象,奉行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顧客致上的管理經營理念,不斷提高經營效益,把企業做大做強。
第3條、不斷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努力培育企業文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公司經營效益,改善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努力創建和諧、幸福、快樂的企業文化。公司提倡勤儉節約,樂觀向上,奮發有為,合作奉獻的精神。
第4條、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公司屬于獨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營的私營企業,公司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二章、機構設置和崗位職責
第5條、公司管理架構及管理人員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總經理、副總經理、項目部經理、辦公室主任、會計、出納、資料員、施工管理員等管理職位。下設水電、鋼筋、模架、磚瓦、混凝土、裝璜裝飾等六個班組,班組設班組長。
第6條、總經理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生產經營事務,并直接負責材料采購、設備管理,保證建設項目按期完成。
2、做好財務計劃管理,決定重大資金投資事項,審批各項財務開支。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和文明生產觀念。
4、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和各項作業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部門崗位職責。
5、負責組織制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編報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指揮、督促檢查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展情況。
6、負責擬定公司部門的設置、定編、定員、定崗。負責公司的人員招聘和人事安排,決定人事任免事項,并對各種違章違紀行為進行處罰。
7、加強企業文化建設,負責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工作績效。
8、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參與工程建設方工程項目競標,與工程建設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9、了解和掌握國家對建筑業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動態,注重科學管理,抓好質量安全工作,控制工程成本,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擴大公司的知名度。
10、定期組織召開公司部門負責人工作例會,總結研究解決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第7條、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工作,處理對外事務。
2、總經理不在位期間代理總經理履行工作職責。
3、負責協調辦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材料、機械設備的計劃采購工作。
4、負責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工程建筑材料、機械設備、工程質量的送檢、檢驗、檢測工作。
5、負責后勤設施,工棚、工地辦公用房的搭建工作和施工用水用電保障工作。
6、負責安全文明施設施、防護網、防護欄、安全運輸通道,安全宣傳標志牌,安全宣標語的搭建和制作工作。
7、熟悉安監、消防、人防、質檢、質監備案程序及所需資料,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備案。
第8條、項目經理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為總經理負責,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工程技術監督工作和質量管理工作,做好圖紙會審,向各施工班組長做好技術交底工作,監督各施工組嚴格按工程圖紙和工程建筑規范施工,對基礎工程和隱蔽工程進行單項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2.負責組織各施工班組技術人員閱讀工程圖紙,熟悉工程關鍵部位,關鍵技術規范要求及說明,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組織施工程序,確保各道施工工序質量。
3、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各施工隊工人進入施工工地后,對參與施工的工人及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明確各道施工工序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責任。
4、做好施工安全監督,工人進入施工操作后,及時對每個工人及技術員執行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查,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違章操作的當場給予警告或給予經濟處罰。
5、做好特種設備和重要安全部位的安全檢查,每天對塔吊、起重設備、建筑材料運輸通道,腳手架,安全防護網、防護隔離欄板、等重要部位檢查一次,杜絕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6、做好質量、進度、安全管理控制,制定施工方案。負責腳手架模板搭設、鋼筋制作安裝、混凝土澆注、磚砌體、內外粉刷、水電管線預埋安裝等工序的質量管理和進度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7、負責做好做好基礎樁柱、混凝土試壓樣品、建筑材料的送檢、檢驗和試壓檢驗,對種材料的檢驗、檢測技術資料、施工日志、防雷檢測、沉降觀測、消防設施、器材、空氣檢測、排污管網、供水管道,供電線路等技術資料的印制整理保存工作,為工程順利通過竣工驗收提供有效的技術資料。
8、按甲方要求,負責附屬工程、地面地板、圍墻圍欄、供水供電系統、供氣管道、排污管道、小區美化綠化、有線電視網絡、安全監控系統的施工管理,確保附屬工程質量達到甲主的質量技術要求。
9、負責做好主體工程部分增減工程量和附屬工程工程量的測量測算記錄。對合同條款約定外增減工程量和附屬工程工程量要及時與甲方工程負責人實地測量后,填制工程量清單,辦理現場簽證,雙方簽字認可,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10、做好進入工地現場機械設備、工具用具、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被到丟失和損壞。
第9條、辦公室主任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監督各部門認真貫徹公司的各項工作決策和指令。
2、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隊伍文化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
3、做好人事檔案管理、負責人力資源考核評價、調配、引進、培訓工作。辦理員工招聘、錄用、勞動用工合同簽訂和員工年度考核工作。
4、負責制定公司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不斷修訂和完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做好公司各類文書、標書、工程圖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驗收等技術資料打印工作和公司印章、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公司會議、活動的籌備和安排,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堅決貫徹落實公司辦公會作出的有關重要決定和重要決策,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6、做好后勤管理服務工作和對外接待工作。
7、做好公司企業文化、品牌產品的對外宣傳工作。
第10條、資料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工程造價計價預算和工程投標標書的的制作工作。
2、負責工程完工竣工驗收后工程造價總結算。
3、負責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裝訂制作。
4、負責工程圖紙、工程技術資料、各種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資料、隱蔽工程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檔案的管理工作。
5、負責公司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11條、財務管理人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準則、財務通則和財經管理制度,參與制定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
2、根據工程建設需要會同有關部門核定資金定額,按年、季、月編制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
3、做好資金預算的執行與控制事項,及時記錄資金增減變動情況。與銀行部門辦理融資和資金籌措、調度和清償工作,并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辦理各種應上交款項的手續;
4、匯總、分析、編制制定成本費用計劃;參與公司盤點及抽點工作;建立各種有價證券、所有權的購、存、兌的完整記錄,并經常進行盤點;
5、做好員工工資核算和工資發放工作。
6、做好財務資料、文件、記錄的整理、保管和定期歸檔工作,做好保密;辦理其他與財務調度有關的事項。
第12條、水電工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相關班組技術人員閱讀工程圖紙,熟悉工程水電關鍵部位,關鍵技術規范要求及說明,嚴格按圖紙設計,做好強弱電系統和供水系統管線的預埋鋪設。工程完成后,做好用水、用電線路穿線、管道架設連接,保證水、電連接符合技術規范和質量要求。
2、熟練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學習《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熟悉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標準,規范行為,規范管理。
3、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做好現場責任區域臨時用電安全監督檢查和線路維護,保證責任區域電氣設備正常使用。
4、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隨時檢查、巡視現場及作業面的電氣設備的完好情況。
5、配合做好施工現場用電自檢自檢,及時上報臨時用電安全隱患,并采取措施認真糾正或整改。
第13條、施工管理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施工管理員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確保施工不出大小安全事故。
2、參與圖紙會審、技術核定,認真熟悉施工圖紙、編制各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質量、技術方案,編制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及人力、物力、機具、用具、設備使用計劃。
3、負責組織測量定樁放線、做好技術復核,制定并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做好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作,合理調配生產資源,落實施工作業計劃。
4、協同項目經理、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維護企業的信譽和經濟利益。
5、編制文明工地實施方案,根據工程施工現場合理規劃布局現場平面圖,創建文明安全工地。
6、向各班組下達施工任務,督促有關人員,保證施工材料、設備按時進場,對進場的種建筑材料進行檢查驗收,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入施工工地,確保工程質量。
7、參與隱蔽、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和工程竣工交驗,負責工程完好保護。
8、負責編寫施工日志、匯總、整理施工記錄等相關施工資料,并做好施工資料的保存和移交。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14條、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防止設備及建設材料被盜丟失,項目部根據需要配備工地看守人員,實行巡邏值守制度,保證駐地安全。
第15條、項目部巡邏值守人員要認真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對進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員進行詢問登記,隨時了解掌握來往人員情況,防止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施工現常
2、夜間加強值班巡邏,防止非法人員進入行竊偷盜地工財物。
3、項目部值守人員不得私自外出,擅離職守,如因值守人員擅離職守發生施工工地財物被盜丟失,造成經濟損失,由值班看守人員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4、值守人員在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或財物被盜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報告,必要時及時報警撥打110。
5、做好工地機械設備、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亂丟亂放或擺放不當造成遺失和損壞。
第16條、公用物資和辦公設備管理按以下規定執行:
1、公司新采購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傳真機、音響)、沙發、桌椅、檔案柜等公用物品,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明確管理責任人并由管理責任人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2、辦公用品、公用物資按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公司公共區域內公用物資應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
3、辦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資管理登記,登記表內要登記清楚公用物資的品名、價格、規格型號、存放地點、責任人等內容,屬于耐用品,使用時間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資產管理。
4、各個辦公室辦公用品及物資要建立公用物資登記帳,并明確管理責任人,工作變動時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資管理不善、管理責任不明確,或因管理者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被盜丟失和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第17條、本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間,為保持工程建設的連續性,確保工程按期完工,對部分人員實行靈活有彈性作息制度。可根據實際需要延長上班時間,節假日照常上班,不計發加班工資。正常情況下可實行輪休或調休。
第18條、本公司職工實行考勤實登記制度,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的考勤登記管理。考勤登記內容為:遲到、早退、請事假、曠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300元。有事請假經批準同意,按實際請假天數交回本人當月平均工資。
條19條、本公司員工必須保證通信暢通,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遇有特殊情況,能隨叫隨到。因手機關機,無法接通影響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20條、其它管理規定。
1、本公司員工應遵紀守法,不得打架斗毆。不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
2、本公司員工或各班組成員不得損害公司財物,不得私藏偷盜、夾帶、變賣工地建筑材料、工具、用具、管線,損害公司的利益,違反上術規定者給于從重處罰。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員不得散發傳播有損于公司榮譽和形象的言論和消息。
4、公司員工應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積極進取,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精通業務。
第21條、休假規定
1、事假:公司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的,應提前2至3天提交請假申請,經監督部主任批準后向公司財務交納請假期間的日平均工資。未經批準不到單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公司員工因病住院不能堅持上班的,應向單位遞交病假申請。回單位上班時需向公司提供相關住院證明材料,證明情況屬實后,工資照發。住院時間超過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單位只計發住院期間的基礎工資,停發職務工資和績效工資。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工作,需要長期休病假的,應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3、婚假:公司員工結婚,本地員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雙休日),外地員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雙休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處理。
4、產假:女員工生育分娩可享受產假45天(含雙休日),產假休滿后需要繼續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男職工享受護理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5、喪假:公司員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數確定,請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近-親屬去逝可享受喪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第22條、與公司簽定了勞動合同的員工,根據本人自愿的原則,可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保險金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分別由單位和個人承擔。
第23條、本公司員工不愿繼續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辭職的,應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如本人未按規定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臨時要求辭職的,公司不計發當月工資。已簽定勞動合同,要求終止勞動關系的,按合同約定條款辦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24條、認真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規標準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工程安全目標。
第25條、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組長,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要素的指揮者,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第26條、項目部經理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各施工隊工人進入施工工地后,對參與施工的工人及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明確各道施工工序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責任。
第27條、項目經理在發現各班組有違反安全管理定,違規操作時,要堅決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繼續違規操作,要責令其停工,有下列行為的給予經濟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處于200元罰款。
2、高空作業不系安全保險帶的每人每次處于200元罰款。
3、各班組施工人員首次進入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款組小兒科安全教育培訓的,對項目經理處于500元的罰款。
4、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等設施經安全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每項處于500元罰款。
5、各班組安全管理監督不到位,發生輕微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輕傷的,對班組長處于500元的罰款。
6、各班組安全管理監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的,由單項工程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7、各班組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超過10萬元以上的,由單項工程承包人承擔80%的責任。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28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29條、辦理會計業務時,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30條、財務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審計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帳帳相符。
第31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報總經理,并按有關部門要求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填制人簽名或加蓋財務專用章。
第32條、財務主管要對企業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第33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審計每季進行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并提交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34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員辦清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監交。
第六章、檔案管理制度
第35條、文書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公司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批示性文件、法規性文件、決議、總結、工程技術資料、勞動人事資料、音像圖片、證件、證書等資料。
第36條、文書檔案資料涉及公司商業機密,檔案管理人員要對公司內部文件資料和對外往來文件資料進行認真登記,辦理借閱、送審、簽閱交接登記,防止文件交接過程中因登記不及時或交接手續不清,造成文件遺失或泄密,導致本公司商業機密外泄。
第37條、文書檔案資料應分類整理,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時間順序及檔案管理部門對檔案管理的規范和要求,制作檔案卷宗目錄,編制卷綜號和頁碼,有序排列,立卷歸檔,專人專柜,妥善保管,確保無遺失損毀,保證安全。
第七章、建筑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第38條、建筑材料采購是公司工程承包建設的重要工作,對所采購的材料數量、質量、單價、供貨時間,均直接影響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原材料采購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1、自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不接受供貨商禮金、禮品和宴請。
2、嚴格遵守材料采購規范流程,按流程辦事。
3、按質按量按計劃及時采購所需要建筑材料并按國家相應的檢驗標準檢驗合格方可進入工地使用。
4、認真做好采購前的準備工作,了解和掌握有關建筑材料價格信息,盡量控制和降低原材料采購成本,并保證各種材料質量。
5、大批量采購建筑材料,必須簽訂《材料采購合同》,并向對方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生產經營許可”、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檢驗證明、產地證明、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產品質量標準等文本資料。
6、科學、客觀、認真地進行材料質量驗收檢查。
第39條、所有原材料采購,必須事前獲得批準,未經列入采購計劃報公司審查批準的,除急需和特購外不得擅自采購,如有違反處20__元罰款并記過處分一次。
第40條、采供部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訂貨、采購工作中堅持“貨比三家”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將了解掌握的價格信息報公司領導審查,不得私自訂購和盲目進貨,在重質量、守合同、講信用的前提下,選購質優價廉的材料。如出現因采購原材料過程中,把關不嚴出現質量問題的,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由采購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41條、建筑料采購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確保建筑材料質量安全。如在商務活動中,發現有不廉潔行為和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導致未達到質量技術要求的材料投入使用后,出現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難于挽回的重大損失的,采購人員除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外,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42條、采購人員在與供貸方簽訂采購合同時,要認真細致地審核合同條款。簽訂訂購合同,不得自作主張,必須先上報總經理審定后方可簽字。采購計劃要按實際需要采購,防止盲目進貨,造成原料積壓。
第43條、采購人員在對外業務交往中,要注意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嚴格遵守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購進物資要盡量做到單據(發票)隨貨同行,交項目經理核實查驗簽字后,及時報賬,不得隨意拖賬或掛賬。
第44條、建筑材料驗收時,要對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數量等認真驗收核對,做到準確無誤。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做好記錄,并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第45條、材料驗收時,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材料驗收人員應立即通知采購人員,公證人員等前來公證并通知代理商前來處理,并盡可能維持原狀以利公證作業。如確定材料確實存在質量有問題,驗收人員應開具“索賠處理單"辦理索賠或辦理退貨。對于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辦理退貨時,應開具“材料交運單”并附“材料檢驗報告表”報總經理簽認。
第46章、進入工地現場的建筑材料應加強管理,分類整齊堆放,并明確管理責任人。易受潮的水泥、涂料要加墊枕木離地存放并加蓋棚布防止雨淋受潮。易破損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壞。易受泥土污染的砂石料應堆放在平整干凈的地方,使用后剩余的砂石料要及時收攏,盡量避免拋撒浪費。各種建筑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的由管理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或處于管理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第八章、固定資產及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第47條、固定資產、機械設備主要指辦公設備和動力設備,包括各種測量儀器、儀表、用具工具等。各種機械設備的購置、安裝驗收、操作使用、維修、維護、保養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及時維護,合理操作,確保設備生產安全,確保設備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第48條、機械設備使用前,要對相關技術人員,機械操作人員進行講解操作培訓,充分了解和掌握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機械操作規程,不得瞞目上崗操作。對機械設備要求持證上崗的,要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49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要愛護機械設備,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隨時保持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具良好工作運轉狀態。
第50條、公司對各種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具要登記造冊,定人定位,專人專管,其他任何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顫自動用和違規操作。如違返規定顫自啟動操作,造成事故,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51條、對損壞的機械設備、工具、用具要及時修復利用。對各種設備、機具、工具和其它小型機械設備要加強管理,不得亂丟亂放,以免發生丟失被盜,給公司造成損失。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的由管理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章、現場施工組織管理制度
第52條、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
第53條、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常
第54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第55條、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第56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
第56條、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57條、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不得在鋼筋骨架、板筋上行走。
第58條、施工人員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護壁保護;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第59條、施工人員在主體工程施工和裝修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懸掛安全網,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不得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處理。
第60條、施工人員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第61條、項目經理或施工管理員應每天準時到施工現場,堅守工作崗位。如有急事,應經請假批準,并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保證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在夜間施工時,必須安排管理人員值班。
第十章、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第62條、工程施工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范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務道工序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第63條、工程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第64條、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管理員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簽字認可后方可開挖。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人員自檢合格后,在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并向甲方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經驗收合格并各參驗方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作業。
第65條、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第66條、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施工人員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甲方提供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第67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
第68條、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檢驗認可,未經檢驗合格后的材料禁止使用。施工人員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或檢驗證明待查。
第69條、混凝土攪拌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控,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常
第70條、為方便管理協調,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后方可安排進常相關人員聯系電話要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第71條、為了便于管理銜接,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施工單位參加人員由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各班組長組成。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第72條、開工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甲方未簽發開工令的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準,工期應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等客觀因素。影響工期的各種因素應在施工日志中作好記錄登記。
第73條、施工用水用電按以下規定執行: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用水用電要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配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并作好登訪記錄。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水電費按合同約定結算,合同未約定的按時向水電部門繳費,屬于甲方提供用水用電的按實際用量向甲方繳費。
第十一章、附則
第74條、本管理制度每5年修定一次,必要時可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定。
第75條、本管理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執行,原文山海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實施的管理規章制度自本管理制度實施之日起停止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篇30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于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衛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第三十六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于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后,給予現金獎勵(1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