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雙方協議書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如何寫?租賃車,可根據業務需要隨時調控用車數量,用車人知道自己的用車成本,可直接減少不必要的用車,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成本觀念。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租賃車雙方協議書七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精選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
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它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它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它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精選篇2)
甲方: 電話:
住所(單位地址):
乙方: 電話:
住所(單位地址):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活動向乙方包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包車方,乙方為被包方(司機)。
一、內容與標準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給甲方1輛車型為___________(包括司機),牌照為 ,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甲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此次活動路線和時間安排為甲方制訂。
3、乙方必須是駕駛經驗豐富的司機,擁有豐富長途開車經驗,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
4、包車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
二、本次活動包車車費用約定
1、支付包車費用形式為: 。
2、支付包車費用方式為 :開車前支付 元,活動結束后支付 元。
3、此次包車費用不包括: 。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3、需要臨時更改出行路線時,甲方必須與乙方進行協商,并合理增減包車費用。
4、如甲方中途要求乙方停車時(如攝影等),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停車。
5、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駛,并確保途中安全。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提供包車服務。
2、乙方不得將所包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車輛,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駕車,否則將按包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確定的休息吃飯地點。
4、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應及時修理解決;如小時無法修理的應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承擔甲方損失(食宿或改乘其他車輛費用)。
5、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由于棄置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6、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協商解決。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2、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精選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
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承租方檢查相關手續(行駛證、油卡、氣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2、結算方式:每年____月____日前統一結算。
六、費用的承擔
由承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費用及辦理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精選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車輛狀況及用途
1、乙方承租車輛具體車型車牌、租賃車輛的車況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租賃車輛用途為:運輸。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賃期限為1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具體租賃時間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租金為每輛車每月元,租賃車為輛,支付方式為現匯;
3、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結算上月租金。
第三條 車輛事故處理及保險理賠
1、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保險。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等車輛損壞、滅失,乙方應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通知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甲方無條件配合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的一切事宜。事故賠償費用,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剩余部分依法處理。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按時收取租金;
1.2甲方對乙方營運業務及駕駛員的信用有知情權,乙方應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隱瞞;
1.3租賃期間,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車輛前提下可以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輛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糾紛等情況,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2.2甲方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對車輛及營運手續進行年檢、年審,乙方承擔正常的且有正規票據的費用,因年審、年檢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手續脫審,脫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甲方保證不干擾乙方正常的營運使用;
2、租賃期間,乙方須使用國標柴油并保證車輛日常維護保養;
3、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外發布對甲方及租賃車輛不利的語言或作出其他有損甲方及租賃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車輛維修管理
1、租賃期間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
2、車輛在交付使用1個月內,若車架、車廂、發動機、傳動、電路等主要設備系統發現損壞或故障,經確認非人為造成,甲方應為乙方更換車輛,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1.1逾期交付租金超過30日;
1.2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2.1甲方交付的車輛的車況及手續無法達到運輸要求,同時經調還仍然無法達到要求的;
2.2甲方隨意干涉乙方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3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處理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等。
第八條 合同期滿
1、乙方應于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交還租賃車輛。車輛交還時的車況按第一年新車的30%折舊,第二年的25%折舊,第三年的20%折舊,以此類推;
2、乙方如繼續租用租賃車輛,應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續租,乙方應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與甲方續簽租賃協議,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車輛,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2、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租,乙方未及時交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還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3、租賃期未滿,若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賃車輛付出的保險費、管理費、保養維修費等一切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賃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精選篇5)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精選篇6)
出租方(甲方)▁▁▁▁▁▁▁▁▁▁▁▁▁▁▁▁▁▁▁▁(非個人)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車輛類型:▁▁▁▁▁▁▁▁▁▁ 車架號:▁▁▁▁▁▁▁▁▁▁▁
品牌型號:▁▁▁▁▁▁▁▁▁▁ 車牌號:▁▁▁▁▁▁▁▁▁▁▁
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其他條件:▁▁▁▁▁▁▁▁▁▁ 該車輛(□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租賃期自車輛進入乙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車輛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車輛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三條 驗收地點及方法
(一)交車時間:▁▁▁年▁▁▁月▁▁▁日
(二)交車地點:▁▁▁▁▁▁▁▁▁▁▁▁
(三)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
(二)承擔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
(三)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四)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二)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確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部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處理中如需甲方出具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三)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租賃期間,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由乙方負責修理。
(四)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符合使用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租金總額的▁▁%做為違約賠償金。
(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計收。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車輛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五)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六)甲方提供的車輛如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數額▁▁%的違約金。
(七)其他:▁▁▁▁▁▁▁▁▁▁▁▁▁▁▁▁▁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車輛達▁▁▁▁日的。
2、租賃車輛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辦理約定的稅費等行車手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車輛: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5、其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生效及其他約定:
(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三)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租賃車雙方協議書(精選篇7)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車身為______,所有權人為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收回。租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甲方自行使用的除外)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乙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七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