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協議有哪些
協議可以提供各參與方之間的共同理解和協作基礎,促進多方之間的合作。寫好競業限制協議有哪些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競業限制協議有哪些,供大家參考。
競業限制協議有哪些篇1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范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系后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有哪些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鑒于: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甲方的義務
1、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補償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于)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上述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單位: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系且本公司認為已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有哪些篇3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定義
1.1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2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1.4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為上述____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1.6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____行為: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為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____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____行為作出補充。
1.8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為。
2.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____行為: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離職后的____限制
3.1離職后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為。
3.2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于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賬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賬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