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協議書怎么寫
協議可以提供各參與方之間的共同理解和協作基礎,促進多方之間的合作。優秀的施工安全協議書怎么寫是怎么寫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施工安全協議書怎么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安全協議書怎么寫篇1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公司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公司生產任務地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員工,切實做到安全人人有責,特制定本制度。
1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并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
2必須具備事本崗位工作的身體素質和熟知作業中危險的性質及注意事項
3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具。
4裝卸工裝車時,首先應檢查運輸貨車車廂是否平整或是否有異物;若車廂不平或有異物及時和客戶或司機提出建議,進行清理;
5裝卸工帶班班長除要認真負責和司機,庫管人員溝通,做好裝車前貨物碼放預算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和返工。如果因為工作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處予員工一倍的罰款。員工有監督帶班班長權利,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6要牢記尊客愛貨思想,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做到文明裝卸,杜絕野蠻裝卸;不安規定裝卸貨物時,員工造成貨物損時照價賠償。
7裝卸貨物過程中發現有包裝破損;貨物破損或短少等異常情況裝卸工有責任向負責人和客戶反映。以便及時處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8裝卸作業時,應文明作業、規范操作,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卸。
9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對在裝卸過程中損壞的物品要負責或賠償。
10裝卸作業前應對照運單,核對貨物名稱、數量,核對到站,有權拒絕貨物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志、標識、標志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貨物裝車。
11貨物裝卸完畢以后,客戶或司機有需要蓋篷布的需蓋好篷布;
12裝卸結束后,必需做好清理工作;
13不準隨意請假曠工,突發事件除外。確實有事需提前一天請假,如果當天員工強行請假歇工,公司將視為曠工處理,以一罰三的制度進行處罰;
14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或三十天通知公司,如果不提前通知扣除當月工資的50%
15上班時間嚴禁飲酒和酒后進行裝卸,裝卸作業禁止光腳或穿拖鞋,嚴禁打瞌睡,溜崗;
16員工不得隨意把無關人員和陌生人員領進公司,有必要時需向公司負責人匯報,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17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私事吵架,打架或無故鬧事影響公司正常運轉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18對于偷竊行為者一經發現,立即清退,并扣除當月工資。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9禁止在禁吸煙區域內吸煙;
20禁止動用或操作與裝卸工崗位不符的機械設備;起重設備上下嚴禁站人;
21對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的員工試情節輕重處以100元到500元罰款。
22不按時參加或無故不參加各類學習、培訓,發現一次扣50元。23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發行一次扣50元18發現問題,不及時制止的,處以100—200元19工作中,擅離職守者處以100——200元
24不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發行一次扣100—200元。
25在工作中,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據情況給予表彰、物質獎勵。
本暫行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要及時收集好的意見和建議,以利完善。
負責人:
責任人:
施工安全協議書怎么寫篇2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凈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桿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施工安全協議書怎么寫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甲、乙雙方在施工(維修)業務交往中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確保施工(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雙方單位和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防止減少安全、火災職業危害、環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發生,依據《市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根椐“誰承攬施工(維修)項目,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雙方簽約的合同(協議書),特簽訂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對乙方安全資質進行審查,不得將項目委托給不具備承攬項目相應資質的單位。
2.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的行為給予處罰。
3.負責向乙方交底施工(維修)現場環境和安全生產規章要求,并派專人監督實施。
4.負責指定提供施工(維修)現場必要的水、電、氣接口等。乙方無權私自占用未經甲方同意的場所和非指定水、電、氣接口處。
5.甲方委派的監護人員,必須全面考慮因施工(維修)可能造成的影響,負責向乙方明確現場施工(維修)條件和作業要求。要求乙方制訂出具體的施工(維修)措施,并通知到相關部門、崗位和人員,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6.根椐乙方申請,協助做好停電、停水、停氣等相關工作,嚴格監督執行停(送)電、水、氣規定,否則不準施工(維修)。
7.根椐乙方申請,在可能提供設備、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時,雙方要認真確認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交接后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
8、甲方應根據施工(維修)項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備相關人員配合施工(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攬施工(維修)項目方必須主動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并出具與承攬施工(維修)項目相應的資質證明,嚴格履行協議的條款內容,做到不簽訂安全協議不施工(維修),施工(維修)前必須制訂有針對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無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實,不施工(維修)。
2、施工(維修)人員進入施工場所,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嚴格執行本項目安全規定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材料等物品,應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齊,不準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維修)人員按指定線路進出施工(維修)場所,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區域。
4、用電、用氣、用水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所用設備、器具、電具、勞動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借用甲方設備、器具等辦理交接手續,確認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后方可借用。
5、電、氣焊作業事前辦理申請手續,征得甲方批準后,方能進行電、氣焊作業,作業時嚴格遵守電、氣焊操作規程。
6、因施工(維修)需要拆除設備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必須辦理申請手續,征得甲方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方能臨時拆除。施工(維修)完畢時,立即恢復被拆除的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并經甲方驗收確認。
7、施工(維修)場所未經確認的管線一律視為有電、有壓力在運行設施。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運輸設備,主動避讓施工(維修)場所起吊物件和廠內機動車。不準在現場吃飯休息。
8、高空作業時應設警戒區域和標識,必須有現場監護人員,嚴禁高空拋物、掉物,作業完畢應清理遺留在高處的物品。
9、施工(維修)項目完成后,在調試、檢查確認正常,拆除所用臨時管線,清理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懸浮物后,辦理交接驗收確認工作。
10、施工(維修)期間發生的安全、消防、職業健康、環保事故,施工人員應立即報告甲、乙雙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和上報,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后果(包括甲、乙雙方或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作經濟賠償。
三、注意事項: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維修)合同時,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同時生效、失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有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此協議加蓋公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