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作協議書樣本
協議中通常會規定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以防止一方違約導致合作中斷。項目合作協議書樣本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項目合作協議書樣本,方便大家學習。
項目合作協議書樣本篇1
甲方:香__華__客棧酒店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體西路7號天和大廈411室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開發項目和范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戶加入華__客棧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條、合作期限
1、雙方各自承擔開發項目的費用
2、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1、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免則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于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為機密文件。
第九條、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香__華__客棧酒店連鎖有限公司乙方:—————————————————————————————
董事總經理:————————————————————————————乙方簽字:———————————————————————
地址:北京朝陽區工體西路7號天和大廈411室身份證:————————————————————————————
如有合作意向,請致電垂詢,誠候!
項目合作協議書樣本篇2
經甲方:與乙方:(身份證號:)友好協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以下培訓項目合作協議。
一、合作培訓項目內容為市學研究會教育培訓中心擁有的《國家職業資格考證班》、《速記技術培訓》等,其他現有或以后推廣的項目經雙方同意也可列入本次協議內。
二、甲方為乙方的管理機構,負責提供相關的項目資料和必要的協助。乙方為甲方的培訓顧問,負責按照雙方商定的項目內容開展推廣工作,招收學員。
三、雙方僅為項目合作關系,不存在員工與企業的性質。甲方僅按照協議要求支付乙方合作項目的提成,其他費用乙方自負。
四、合作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滿,除非經雙方商定再續,否則合作關系自行中止。
五、合作項目提成如下:
1、(提成%)
2、(提成%)
3、(提成%)
4、(提成%)
5、(提成%)
六、提成辦法。甲方在完成招生手續,收取學員所有費用后,以雙方商定的形式支付乙方提成。提成額以學員收費的總額為基礎計算。
七、乙方在利用甲方名義進行招生的過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將由合作項目招收的學員轉移到第三方。
八、甲方在合作的過程中會介入了解調查乙方開展招生的.情況,若發現乙方有違反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的合作。若乙方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九、若雙方出現不可調解的矛盾,提交仲裁機構予以裁決。若本合作項目出現不可抵抗的因素需暫停或結束,雙方應本著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單位(學校):
代表:乙方:
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時間:
項目合作協議書樣本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投資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注冊成立的為投資主體,共同投資發展兒童項目。公司注冊資本壹佰萬元人民幣,甲方任公司監事、乙方為法定代表人,丙方任早教中心主任。首個項目為(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準)。
第二條項目發展規劃
項目的發展方向是,
第三條合作出資比例及分工
1.第二階段:第二中心選址市中心區域,計劃投入建設資金270萬元,與第一中心合并管理經營,兩家中心預計投資總額約500萬元。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人民幣22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45%;乙方出資人民幣200萬元,占出資總額的40%;丙方出資人民幣7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15%;若丙方不愿追加投資,將由甲乙雙方商定新的投資方式。總投資超過預計500萬元的,各方投資人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此階段投資中的其它事項與主協議相同。
2.第三階段::在總結之前兩家中心經營的基礎上,啟動自有品牌的發展。由集團主導引入國際品牌,在原有團隊基礎上進行重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實施品牌運作。新的有限責任公司中,甲方占股應不少于51%,乙方占股應不少于20%,其余29%股份分配及投資規劃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第三階段投資的其它相關事項,均不參照主協議約定,由甲乙雙方另行規劃。
第二條合作出資比例
1.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人民幣86.2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37.5%;乙方出資人民幣86.2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37.5%,丙方出資人民幣57.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25%;
2.總投資超過預計230萬元的,甲乙丙三方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
3.甲乙丙三方應按項目進度、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確保項目實施。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將資金交由專人管理或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各方資金注入時間詳見附件二《項目資金安排時間表》。
第三條事務執行及分工
共同投資人應當充分運用各自資源推動項目發展,為中心經營貢獻力量。經協商一致同意,各方在該項目中的分工如下:
1.乙方為項目事務總執行人,制訂項目規劃,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合作合同、、等;
2.甲方不參與具體經營,主要為項目的發展提供經營指導;為項目發展提供社會資源等支持;參與決策重大事項。
3.丙方協助乙方處理項目的各類日常事務,為中心日常工作的具體負責人;丙方經授權對外簽訂該早教中心項目相關合同的權益歸全體投資人共同所有,所產生的虧損及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財務管理:中心財務人員由甲方派駐,負責管理投資資金,處理日常的財務事務。中心財務制度的擬定、修改須經由全體投資人一致通過,項目所有費用支付須經投資事務總執行人簽字后支出;
5.共同投資人分工包括但不限于:
(1)行使及履行作為投資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各種收益,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6.各方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7.乙方執行該中心相關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權益及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及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8.乙方、丙方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共同投資人的共同利益為原則和宗旨。
9.共同投資人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10.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該項目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11.共同投資人確定每(月、星期、半月)或三方認為必要時召開會議。在會議上乙方、丙方有義務向共同投資人報告投資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共同投資人有權對乙方執行事務的行為提出異議。
12.乙方、丙方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列入投資成本費用。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經營利潤在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后,剩余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每年分配一次。
2.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收益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置,未經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質押。
3.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共同投資人有義務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經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資人注入資金。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其應出資額每日5%的經營損失。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2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其應出資額(按預計投資額核算)20%的違約金。
4.因虧損追加投資、引進投資人不能實現的,經協商一致按《公司法》規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折價轉讓。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共同投資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未經全體投資人同意,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對項目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共同投資人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共同投資人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著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共同投資物業所在地法院處理。
甲方(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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