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
協議中會規定各方的責任和權利,避免因誤解等原因產生分歧和爭議。寫好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有什么技巧?這里給大家整理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
有限公司(以下“甲方”)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就轉讓有限公司股權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物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定金及付款安排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后____日內,受讓方應付給甲方____萬,作為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如果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在簽字后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準,轉讓方應雙倍返還受讓方的定金;如果受讓方在本協議生效日后____日內仍未能全部支付轉讓價款,則受讓方已付定金歸轉讓方所有。如果非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簽字后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準,則轉讓方應在該____日期滿后____天之內將定金全部無息返還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之后,雙方應立即到審批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相應手續。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讓方付給甲方____萬,余款在________年內付清(不計利息),受讓方已支付的定金將作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在簽定本協議后,雙方應積極到有關的工商管理部門盡快完成股權變更的登記。自生效日起,受讓方應根據經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A、保證其轉讓之股權無法律瑕疵,可以對抗任何
第三人;
B、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次股權轉讓之審批及變更登記等有關手續;
C、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繳納的全部稅費。乙方責任和義務
A、按照本協議
第二條之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價款;
B、協助甲方辦理本次股權轉讓手續。
第四條、轉讓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盡由轉讓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以后條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經營歸經營,具體協議以后雙方商定并執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如果受讓方未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延遲____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第六條本協議將提交審批機關批準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生效(“生效日”)。本協議正本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其余交對外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審批和變更登記手續。甲方代表簽字:蓋章: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簽字:蓋章:簽約日期:________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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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的到達共贏,創造更好、更多價值、利潤。本著雙方都有一個好的發展和更高的目標,也是甲方給予乙方工作及潛力的肯定和鼓勵。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分紅比例。
乙方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標,甲方承諾給乙方以年度稅后可分配利潤的_____%作為分紅,回報乙方的用心貢獻。
第二條:分紅項目。
甲方給予乙方的分紅項目務必是在乙方名下的相關業務,具體包過以下項目:互聯網業、軟件、網站
第二條:分紅條件
1、乙方完成規定的目標方案,每年度規定的目標方案詳見甲方每年度的年度規劃;
2、公司稅后有可分配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及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甲方開除,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分紅。
4、甲方發放乙方分紅的時間應根據甲方年度財務的安排,原則上應在次年第一季度前支付。
第三條:合同終止
乙方離職或其他如何原因與甲方脫離勞動關系的此合同終止。
第四條:分紅與股權。
甲方給予乙方的分紅,是沒有任何股權作為分紅依據的,即乙方按%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得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的股權。
第五條: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3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產業,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為: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后,應當在10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60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一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簽訂地點: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4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運營甲方旗下__________網上超市及相關業務等,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作目的
1、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實現共贏。
2、人氣,共同發展校園消費市場。
3、__________網上超市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塑造品牌美譽度,擴大市場范圍。
第二條、合作項目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市____________高校內進行網上超市的獨家運營,并且經甲方允許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業名稱、商標、服務標準以及相關宣傳品等。
2、乙方在區域內享有獨家經營權并享受區域保護政策及優先加盟當地其他高校的政策。
第三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合同生效____天內,甲方負責為乙方開通分站,并規定統一網站后臺使用權限,按照乙方的需求保證網站前臺后臺的正常運行,并做好相關的技術工作。
2、甲方提供全國聯盟站統一的基于網絡的績效管理辦公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營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修改意見。
4、如乙方運營出現長期虧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____天),未按照甲方指示解決問題即不能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甲方在該區域內將有權另選合作伙伴,同時扣除乙方交納的網絡服務費并取消乙方的資格及所享受的權利。
5、甲方有權保留對網站系統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如網站程序出現問題,造成網上超市不能正常經營,甲方須在接到信息反饋后24小時內解決該問題。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獲準在授權范圍內享有甲方網站系統的使用權及網上超市經營權,并且獨自享有本地__________網絡廣告業務的所有收入。
2、乙方在自主運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如違反,責任乙方自負。
3、乙方應按時出席甲方召開的網絡會議和接受甲方的各項工作的網絡培訓。
4、乙方在網上超市運營中要嚴格規范操作程序,所有的商品銷售一律在電腦系統中完成;如違反規程操作或誤漏等,后果由乙方自負。
5、乙方不得擅自將區域運營權轉讓他人,并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源經營其他與___________網上超市無關的商業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運營資格。
6、乙方不得有如擅自披露公司運營秘密等違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
7、乙方經甲方授權后,可以自行生產__________品牌的產品,并有權利面向全國其他分站供貨。
第六條、保密
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如果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損失程度向對方進行經濟賠償。
2、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合同的其它條款可以繼續履行。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應于____日內通報對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雙方免于責任及賠償。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對方結清雙方的債權債務。
3、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和利益關系(未造成損失的),如有損失,由不作為方承擔責任。
4、任何形式的終止合同,甲方均不再退還乙方交納的網絡服務費。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后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事宜,均需書面文件。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現有甲、乙兩方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學校。經兩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伙學校(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圓整)。
4、類型:民辦非企業經營。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滿時如學校正常經營,合伙人均無意退出,需繼續簽訂合伙協議。
三、各合伙人出資、股份占比及虧損分擔辦法
1、出資的數額
(1)甲方出資:
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2)乙方出資
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2、股權份額兩方約定,分別以雙方出資比例占有學校股權。甲方占有股份學校股份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學校股份_______%;(另_______%作為員工股權分配)。
3、股利分配: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學校若產生利潤后,雙方可以將學校利潤的_______%作為可分紅利潤(學校利潤的其余_______%作為資本填充)。甲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_______%,乙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_______%。
4、除去教學之外的工作擁有勞動報酬之外,其他各項工作均屬于分內之事,不享受額外報酬待遇。
5、虧損分擔辦法:如若項目虧損,甲、乙雙方不得互相追討經濟和責任,甲、乙雙方無條件的以各自出資額比例承擔責任。
四、退伙、股份轉讓
1、退伙:
(1)不論何種方式出資,退伙時均以現金結算。
(2)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將退伙人股份的_______%作為賠償,以現金結算。
2、股份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且必須公開轉讓,不得私自交易,必須所有股東簽字,方可生效。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3、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五、合伙事務的執行
雙方務必堅持“真誠合作,相互信任,發揮優勢,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分工合作。由_______方出任校長;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培訓學校的事務。
1、經甲乙雙方商量方可決定:
(1)有關學校發展需要增設的課程;
(2)學校出現不良事件時的處理辦法;
(3)學校舉辦大型活動時的活動方案;
(4)招生/宣傳方案的確定;
(5)教師和工作人員的招聘與培訓。
2、學校法人以及權限確定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方作為學校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學校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減免學生費用;
(5)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6)改變合伙企業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7)處理分配合伙企業不動產;
(8)轉讓或處理分配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9)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10)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學校的經營管理人員。
六、增資
學校今后發展如需增資,擴充市場份額,則必須經兩方同意,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七、違約責任、糾紛的解決
1、甲乙任何一方不可以將股份學校視為私人財產,必須共同維護學校利益,為學校創造最大利潤嚴格遵守學校規則,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2、雙方就項目情況不得隱瞞、欺騙對方,不得做有損于對方權益的任何事。如有違背,過錯方需賠付損失。
3、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7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合伙事務,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類型:
經營范圍:
第二條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條合伙企業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伙企業利潤進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業的利潤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擔,即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余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伙人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委托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九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征地、國防建設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伙企業解散。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伙企業收入。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一)合伙企業清算時,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伙企業清算資產。
(二)合伙企業清算時,合伙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三十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業登記備案之用。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蓋章:蓋章:蓋章:
簽字:簽字:簽字: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9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
2、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3、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4、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5、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8、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合營他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____占有股份____%。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2、受讓方(乙方):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____(甲方)同意將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權價值____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準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_______(形式)____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后,乙方承認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擔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機構或其它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1
轉讓方(甲方):
住所:
受讓方(乙方):
住所:
鑒于,年月日甲、乙雙方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簽署了《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現依據《補充協議》第三條"股權回轉交易"條款約定,股份回購的前提條件已經觸發,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回購受讓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本協議的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12.5%股份。
第二條:轉讓價款
1、轉讓價款計算公式
依據《補充協議》轉讓價款計算公式為:
轉讓價款=增資價款(500萬元)+增資價款×回購利率(年利率10%)×投資方繳清增資價款日(20__年月日)到回購日天數/365-投資方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期間從目標公司以現金形式分得的稅后股利。
2、轉讓價款
依據上述計算公式,本次轉讓價款為:萬元。
第三條: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回購款40%萬元;
2、本協議簽訂后3個月支付回購款30%萬元;
3、本協議簽訂后1年內付清余款萬元。
第四條: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
在乙方按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約定的方式,向甲方實際支付了全部轉讓價款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目標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之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轉讓款,應每天按照應付而未付的轉讓款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遲延轉讓款,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終止本協議,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均作為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無須退還乙方;
(2)乙方喪失回購權。甲方有權將所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轉讓價格由甲方自行決定。
第六條:乙方承諾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股權轉讓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簽署及出具相關文件。
第七條:有關稅費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各種應繳納的應稅款和工商登記等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履行地(目標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2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發起人協議書
經____省____批準,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位自然人共同發起,設立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基于此目的,各方發起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對設立股份公司和發行股票所涉及的重大事項,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 發起人
第一條 股份公司發起人為:
1.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4.趙
性別:____, 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5.錢
性別:____,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6.孫 性別:____,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7.李
性別:____, 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發起人經充分協商,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A公司和B公司將各自重組后的部分資產折資入股,C公司等另外____家發起人投入現金,共同發起在_______省________市注冊成立股份公司。
第三條 股份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
第四條 股份公司為永久性股份公司,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股份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經營目的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 股份公司的經營目的:通過股份公司的組織形式,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為全體股東創造滿意的經濟回報。
股份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注冊資本
第六條 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擬定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具體數額以有關主管機關實際核定的數額為準。
第七條 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資為:
1.A公司同意將其擁有的下列資產和相關負債投入股份公司:
(1)經評估的與_______________相關的資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的權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同意將其擁有的下列資產和相關負債投入股份公司:
下屬_______________家控股或參股子公司的權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4.趙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5.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6.孫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7.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各家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經評估后的凈資產數額及比例為: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經評估后的凈資產總額為_______萬元,其中:A公司投入的凈資產數額為_______萬元,占股份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之前凈資產總額的 _____%;B公司投入的凈資產數額為______萬元,占股份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之前凈資產總額的____%;C公司投入的現金數額為______萬元,占股份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之前凈資產總額的____%;趙投入的凈資產數額為 ______萬元,占股份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之前凈資產總額的___%;錢、孫、李投入的凈資產數額各為___________萬元,分別占股份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之前凈資產總額的____%,____%和__%。
第九條 各家發起人同意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主管機關規定的前提下,將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經評估確認的凈資產數額作為其認購公司股份的依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統一的____%的折股比例,折為其在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份。 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折股數額,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機關批準的實際數額為準。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3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日在開發項目,項目估價為人民幣億元。乙方愿意將該項目100%的股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100%的股
權.現乙方將其100%的股權以人民幣億元轉讓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
金額將股權轉讓款%即人民幣萬元以方式匯入甲、乙雙方設立用于接收甲方投資資金的共管帳戶。余款甲方將按收購進度分期分批與乙方進行結算。
二、乙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甲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
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并于月內與乙方交接完畢所有股權。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甲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甲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甲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四、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五、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4
甲方:
乙方: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人,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讓有述股份;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__________(現金/銀行轉賬/支票)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受讓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___________元。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1)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2)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5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甲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甲
1、甲方保甲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甲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甲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甲、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甲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甲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
日期: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6
甲方:
乙方:
經兩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伙學校(企業)基本情況名稱:教育培訓學校地址:)出資總額:¥元(萬圓整)類型:民辦非企業經營范圍:中小學生學習測評及全科輔導
第二條合伙期限三年,自起至。期滿時如學校正常經營,合伙人均無意退出,需繼續簽訂合伙協議。
第三條各合伙人出資、股份占比及虧損分擔辦法
1、出資的數額:甲方出資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學校股份合作協議書乙方出資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2.股權份額兩方約定,分別以雙方出資比例占有學校股權。甲方占有股份學校股份_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學校股權________;(另10%作為員工股權分配)。
3.股利分配: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學校若產生利潤后,雙方可以將學校利潤的80%作為可分紅利潤(學校利潤的其余20%部分留學校作為資本填充)。甲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50%,乙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50%。
4.除去教學之外的工作擁有勞動報酬之外,其他各項工作均屬于分內之事,不享受額外報酬待遇。
5.虧損分擔辦法:如若項目虧損,甲、乙雙方不得互相追討經濟和責任,甲、乙雙方無條件的以各自出資額比例承擔責任
第四條退伙、股份轉讓
1、退伙:
(1).不論何種方式出資,退伙時均以現金結算。
(2).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將退伙人股份的10%作為賠償,以現金結算。
2.股份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且必須公開轉讓,不得私自交易,必須所有股東簽字,方可生效。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3.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學校股份合作協議書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五條合伙人對學校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股份占比分決策制,依據股份傾向意見確定決議取向。
第六條合伙事務的執行:三方務必堅持“真誠合作,相互信任,發揮優勢,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分工合作。由甲方出任校長;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培訓學校的事務。
經甲乙雙方方商量方可決定:
1、有關學校發展需要增設的課程;
2.學校出現不良事件時的處理辦法;
3.學校舉辦大型活動時的活動方案;
4.招生/宣傳方案的確定;
5.教師和工作人員的招聘與培訓
6.剩下的想起來了再添加。
第七條學校法人以及權限確定
學校股份合作協議書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作為學校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學校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減免學生費用;
5.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6.改變合伙企業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7.處理分配合伙企業不動產;
8.轉讓或處理分配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9.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10.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學校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八條增資學校今后發展如需增資,擴充市場份額,則必須經兩方同意,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50%。
第九條違約責任、糾紛的解決
1、甲乙任何一方不可以將股份學校視為私人財產,必須共同維護學校利益,為學校創造最大利潤嚴格遵守學校規則,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2.雙方就項目情況不得隱瞞、欺騙對方,不得做有損于對方權益的任何事。如有違背,過錯方需賠付損失;
3.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學校股份合作協議書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聲明和保證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學校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7
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8
甲方:某某身份證號:
乙方:某某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因啟動公司和開拓市場,需要足夠多的資金,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兩方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其擁有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
二、經兩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個有有限公司個擁有50__%股份份:
三,公司現有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兩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四,為了加快發展各顯所長甲乙工作方式分工與寫作
甲方負責:
備注:
乙方負責:
備注:
三、在合作期內,兩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四、清算日結束后,對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雙方承擔。清算時間確定為年月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雙方的'投資部分,雙方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雙方一同清算后確認其在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萬元)作為出資。甲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日前到位;乙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日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__%的股權;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__%的股權;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雙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七、公司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司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公司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兩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公司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資,需由甲乙雙方同意并一起協商,一起簽訂協議、為了消除甲乙雙方的后顧之憂,加入股份后月內,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將同意,并在天之內退還(或不推)股本金,并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時間內雙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時間后,如有任何一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十、甲乙方合股后,應當獲取廠方的書面認可并由廠方為新公司和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
十一、作為公司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公司的返聘人員,公司每月應付工資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自雙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月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19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接收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于年月日在簽訂。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擁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章程中所載明的合法股東,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權%;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
第二條轉讓條件無條件轉讓。
第三條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所持有的股權并未設置任何種類留置權、質押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且甲方保證無注冊資金抽逃的違法行為,且甲方對依據本協議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股權轉讓后,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并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4、如此項轉讓需征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股權轉讓的法律后果
1、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擁有公司%的股權,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五條費用的負擔
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六條轉讓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轉讓: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轉讓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于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并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3、轉讓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余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范文篇20
甲方:某某身份證號:
乙方:某某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因啟動公司和開拓市場,需要足夠多的資金,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兩方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其擁有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
二、經兩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個有有限公司個擁有50__%股份份:
三,公司現有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兩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四,為了加快發展各顯所長甲乙工作方式分工與寫作
甲方負責:
備注:
乙方負責:
備注:
三、在合作期內,兩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四、清算日結束后,對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雙方承擔。清算時間確定為年月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雙方的投資部分,雙方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雙方一同清算后確認其在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萬元)作為出資。甲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日前到位;乙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日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__%的股權;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__%的股權;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雙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七、公司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司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公司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兩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公司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資,需由甲乙雙方同意并一起協商,一起簽訂協議、為了消除甲乙雙方的后顧之憂,加入股份后月內,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將同意,并在天之內退還(或不推)股本金,并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時間內雙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時間后,如有任何一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十、甲乙方合股后,應當獲取廠方的書面認可并由廠方為新公司和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
十一、作為公司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公司的返聘人員,公司每月應付工資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自雙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