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什么情況下可以反悔
離婚協議書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一方在離婚時存在轉移、毀滅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的等。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離婚協議書什么情況下可以反悔,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離婚協議書什么情況下可以反悔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原告需要證明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反悔才能被法院支持。
3.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對方是法定婚姻過錯方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離婚協議書無效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的離婚協議時無效的:
1.當事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
2.協議內容違反法律規定,例如約定一方離婚之后不能再婚或者生孩子;
3.協議書的內容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只有離婚協議書沒有離婚證算不算離婚
有離婚協議書沒有離婚證不算離婚。因為協議離婚的生效要件為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但若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調解,訂立離婚協議的,則該協議自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公證需要多久
離婚協議書公證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內。找法網提醒您,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離婚協議書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1.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小孩撫養費金額及其交付方式;
3.共同財產的分割;
4.共同債權債務的分割
5.探望權行使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6.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