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運輸協議
協議可以明確各方的任務和責任,避免重復勞動和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這里提供優秀的車輛運輸協議,方便大家寫車輛運輸協議參考。
車輛運輸協議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渣土運輸車輛租賃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渣土運輸車輛型號及租賃數量:
封閉式渣土運輸車輛。
二、租賃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賃。
三、租賃單價:
每臺元/月
四、結算方式:
租用期為兩個月,超出的時間不滿一個月,按月租單價除以30天為單價計算。
五、工作時間:
每天工作時間為12個小時,如超出時間,雙方再具體商議。
六、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90%的車輛租賃費,租賃期滿后十天內結清尾款。
七、租賃時間:
經甲方通知進出場時間為準。
八、其他事項:
1、渣土運輸車輛在租賃期間的燃油費由甲方負責;
2、渣土運輸車輛的維修費、司機工資、生活費及聲音操作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約定每臺運輸車輛每月有兩天的維修保養時間;
4、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如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給予每次500元的罰款;
5、乙方的運輸車輛的型號及數量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場,如違反甲方將對乙方每臺車輛500元罰款,并承擔甲方在此期間的工期損失;
6、租賃期內,甲方對所租車輛有使用權,甲方有權力將所租車輛從一個施工工地調往另一個施工工地;
7、乙方車輛應盡量在施工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甲方施工工期要求。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尾款之日終止。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承租方(蓋章):出租方(蓋章):
經辦人: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
車輛運輸協議篇2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范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折合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并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后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后,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后,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
車輛運輸協議篇3
甲方: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
手機:
甲方承攬烏海市富強煤礦沙土石回填礦業務,需車輛輛,現就運輸距離價格付款方法等問題,雙方達成如下共識:
一、運距為2.5公里,每車運費為稅后70元,(雙橋車)。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在工作現場設調度室,保證道路暢通,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2、甲方負責給乙方車輛加油,國標柴油按每公升6.5元計標付費。
3、甲方負責乙方幫助人員的住宿,(被子自帶)礦上食堂伙食費每月500元。
4、甲方負責乙方運費的結算,10天結算一次,第一個月每次結算車隊運費總額的80%,下余20%作為防止車輛流失的保證金,第二個月按合同付款方式按時結清。
5、甲方負責周邊關系倆的協調工作以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6、如甲方造成的停車、停工兩日內付臺板費500元,三天后按每天500元付給乙方。
三、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按合同要求的車輛做保證工期的正常運行,乙方可在合同要求的車輛的量多上三、五輛車以保證合同數量內的車輛每月正常運行128個工作日,乙方每車必須有2個司機,以保證每24小時運行,(每天運行在40趟以上)。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地法律,服從甲方調配,如有違紀者,處以500元罰款。
3、乙方如有車輛要求退出,必須在10日前提出,并同甲方共同聯系頂替車輛,頂替車輛到位后方可結清帳務,否則保證金作廢。
四、工期為一年即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五、公司與礦上的合同為三年,與車主暫定一年,年滿后車主優先簽訂合同。
六、不盡事宜。雙方在現場協調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0年二月二十三日
車輛運輸協議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瘜W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里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后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車輛運輸協議篇5
甲方:乙方:
為加強土方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土方貨運經營合同(以下稱土方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道路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為20--年元月1日至20--年月日止。
二、甲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監管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乙方及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三、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與雇傭的從業人員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擬雇傭駕駛員,要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將其帶到甲方安全管理監督部門,并提交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并將以上證件備份留存于甲方處。
乙方審查辦理前款事務時,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一經查實,應承擔為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甲方應對乙方擬雇傭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擬駕乙方的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要求的進行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并進行考試或考核。對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簽發擬同意乙方雇傭上車意見書。
甲方辦理前款形式審查時,非因乙方的過錯,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讓擬雇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將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并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的復印件,甲方對其的考試或考核合格證,甲方簽發的擬同意乙方雇傭上車意見書,乙方與駕駛員簽訂的雇傭協議書,提交甲方存入乙方運輸經營車輛檔案。
乙方讓擬雇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與擬雇駕駛員先簽訂書面雇傭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雇傭關系。
乙方不得雇傭甲方簽發擬同意乙方雇傭以外的人員上車駕駛,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七、乙方必須讓其雇傭的駕駛員、管理人員,按時參加甲方定期為乙方、乙方的駕駛員、管理人員免費提供的安全運輸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
如乙方或其雇傭的駕駛人員不參加甲方免費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有權根據乙方或乙方駕駛人員的過錯程度向乙方和乙方的車輛駕駛人追償全部或部分罰款(或損失)。
1、乙方未經甲方簽發擬同意雇傭駕駛意見,聘用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經營合同項下車輛的;
2、因乙方雇傭的駕駛人員未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3、因乙方或其駕駛人員,拒絕甲方在不影響車輛正常營運情況下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的;
4、因乙方或其駕駛人員,拒絕甲方對進出土場和路基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的;
九、乙方雇傭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駕駛員強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2、車輛在運輸土方時不覆蓋,履次發現有拋、灑、滴、漏現象的;
3、不按相關標志要求行駛的;
4、進入施工現場或土場不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的。
十、甲方對乙方雇傭的駕駛員建立電子信息檔案,報與有關交通、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將駕駛員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行為及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
十一、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駕駛員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雇駕駛員的雇傭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名或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