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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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范本篇1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
乙方(轉讓方):_________
丙方(受讓方):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和乙方退伙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甲、乙、丙、三方合伙開辦了,性質為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經營者(負責人)為,注冊號為: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上述出資已全部到位。
2、甲方、乙方自愿退出合伙(實際是甲方、乙方自愿轉讓合伙期間的股權),丙方同意甲方、乙方退伙,并且丙方同意作為受讓人就甲方、乙方在合伙中的股權受讓。
3、甲方和乙方在三方合伙中的股權經三方共同評估作價為(大寫):元人民幣(小寫:元整)。
4、丙方作為三方合伙人之一同意甲方和乙方的股權評估作價,并且同意支付甲方和乙方共計(大寫):元人民幣(小寫:元整),作為甲方和乙方退出該合伙的股權轉讓金。但是三方合伙期間因經營該店面所產生的有關費用必須如實告知并由三方共同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稅費、房屋租金、物業管理、及經營小吃時采購產生的對外債務等一切費用)。
5、丙方自受讓該店面之后該店面所有的經營權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6、基于三方之間的信任,丙方自愿于20__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將該店面轉讓于他人(第三人)。
7、甲方和乙方于本協議簽字時生效并正式退出該合伙。
8、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范本篇2
委托人:__,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受托人:__,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東,本人占有該公司_____%的.股權,因擬以人民幣_____元轉讓上述公司的股權給_____,茲委托_____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處理如下事項: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二、與_____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并辦理公證手續。
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委托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受托人無轉委托權。
委托人:
二0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范本篇3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F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質押,現甲方已征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已對該股權擁有有效的處分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任選一款)。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2、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審計,乙方按雙方認可的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甲方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股權轉讓生效后,若發現屬轉讓前,審計報告表以外的合營公司的債務,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代為承擔,但應由甲方負責償還。股權轉讓生效后,乙方取得股東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3、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公司董事會組織)對公司進行審計,甲方按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應在其股權款中扣除。本協議生效后,尚未清結的以及審計報告以外屬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或由乙方先行承擔,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償)。四、違約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五、糾紛的解決(任選一款)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有關費用負擔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范本篇4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郵編: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郵編:
鑒于:
1、本協議簽署時,甲方為公司(下稱目標公司)的股東,甲方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
2、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與價款受讓該股權。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目標公司基本情況
1、目標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為:,公司類型為:,注冊資本萬元、截止本協議簽署時實收資本萬元。目標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經營范圍為:
2、本協議簽署時目標公司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3、本協議簽署時目標公司債權債務情況詳見本協議附件1。
第二條各方陳述和保證
1、甲方已繳清目標公司出資,不存在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的情形。
2、甲方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目標公司股權是甲方真實、合法擁有的,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質押等任何權利負擔,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機關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協議生效后之任何時候,甲方保證不與任何其他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協議項下的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權轉讓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規定或章程約定必要的內部授權與批準,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詳見附件2)。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已就放棄該股權的優先購買權作出書面說明(詳見附件3)。
5、甲方保證除本協議已披露的債務外,目標公司無任何其它債務。甲方未披露的目標公司已有及或有債務一律由甲方承擔。
6、甲方保證全力配合目標公司、乙方簽署工商變更的相應法律文件,完成本協議項下全部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所有工商變更手續。
7、乙方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轉讓標的、股權轉讓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方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3、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采取下述第種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權轉讓款。甲方應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項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協助配合目標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的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手續。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協議生效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元整(小寫: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筆款項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交付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印章、賬冊、業務合同及人員名冊。(注:甲方為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時約定。)
第三期:甲方收到上述款項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應協助配合目標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的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手續。該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元整(小寫:元)。
如本次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工作日內無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權轉讓向乙方主張權利,則自前述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元整(小寫:元):
(3)其他付款方式:。
4、如果甲方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乙方有權在尚未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中扣除因甲方的違約行為給目標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及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的違約金。
5、甲方應在收到各期股權轉讓價款后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發票。
6、甲方接受上述股權轉讓款的銀行賬戶信息:
(1)開戶行:
(2)戶名:
(3)賬號:
第四條目標公司的債務處理
1、本協議已披露的目標公司債務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由目標公司自行承擔。
(2)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披露的目標公司已有及或有債務一律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股權交割
1、本協議項下的股權交割日,按照法律和目標公司章程的規定以下列第項日期為準:
(1)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完畢之日。
(2)乙方名稱記載于目標公司股東名冊之日。
(3)甲方向乙方交付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印章及賬冊之日。
2、股權交割日后,乙方按照法律和目標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六條過渡期安排
本協議生效至股權交割日前,為本次股權轉讓的過渡期。在此過渡期內:
1、甲方應善意行使其目標公司股東權利,除目標公司日常管理開支及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相關事宜外,目標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債務,否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不得對其享有的目標公司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質押、委托管理等。
2、。(注: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添加。)
第七條費用及稅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費用及稅費,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按相關法律規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通知及送達
一方應以方式向另一方發出本協議相關的通知,通知發往該方在本協議文首所列地址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均構成違約。
2、如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逾期日以上,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協議,并在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后,將乙方已支付的股權轉讓款的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3、如果甲方未能夠在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股權的工商變更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項萬分之的違約金,逾期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款外,還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作出虛假陳述、保證或未履行其承諾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5、甲方就目標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應當就未披露的債務按轉讓股份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甲方就目標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超過元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甲方違反本協議過渡期安排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7、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它義務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十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2、出現法律規定或本協議約定情況的,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解除時,如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本協議解除之日起工作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股權轉讓款。甲方退還前述款項之日起工作日內乙方應將本協議項下已受讓股權無償轉讓至甲方名下。
(2)。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約定事項的,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保密
除非法律明確要求,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協議、其他附屬文件及擬進行的交易,在未經本協議各方一致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作出任何公開或披露。
第十三條適用的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協議生效的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協議附件列明文件齊備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協議附件
1、目標公司債權債務情況。
2、目標公司關于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
3、目標公司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其他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簽訂。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各執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份,目標公司留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協議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范本篇5
轉讓方: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
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任選一款)。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范本篇6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______路______號
_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言
1.鑒于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京___________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機械設備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鑒于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股權出讓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于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權出讓方愿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愿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我國臺灣地區);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3)"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注冊資本數額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4)"轉讓股份"指股權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權;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1條款;
(7)"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股權出讓方;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股權轉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為:人民幣六十三萬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1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于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后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付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300萬元,并在本協議第4.1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于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余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并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為: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并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后和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鑒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鑒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余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后,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權受讓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出讓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權限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3)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序發出書面聲明,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4)股權出讓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并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
(5)股權出讓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文件;
(6)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受讓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愿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并且股權出讓方應于本協議終止后,但不應遲于協議終止后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為目標公司析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于本協議第4.1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股權受讓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
6.1股權受讓方有權于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第4.1條第(9)款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后,按照目標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輕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整和準確;
(2)每一方均為一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按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擁有獨立經營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資產的充分權利;
(3)具有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準,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每項義務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準;
(4)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后,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5)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還是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抵觸、違反或違背其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規或任何政府機構或機關的批準,或其為簽約方的任何合同或協議的任何規定;
(6)至本協議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有關法律或可能會妨礙其履行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
(7)據其所知,不存在與本協議規定事項有關或可能對其簽署本協議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懸而未決或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調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額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1)除于本協議簽署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并無一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有關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或有其他人威脅進行;
(2)除本協議簽訂日前書面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擔保、抵押、質押、保證,且股權出讓方為該股權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股權出讓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條及第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1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3)股權出讓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權受讓方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售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資產給第三方;
(4)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雇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枯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并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政黨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呼其他雇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發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征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準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陰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陰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后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航空信方式發送,以郵寄后5日視為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后,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____路___號______樓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________大街___號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附則
12.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后的內容為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為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的程度。
12.4股權受讓可視情勢需要,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關聯公司,但需向股權出讓方發出書面通知。
12.5本協議所述的股份轉讓發生的任何稅務以外的費用和支出由股權出讓方負責。
12.6本協議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協議股權轉讓之全部約定,取代以前有關本協議任何意向、表示或諒解,并只有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補充。
12.7本合同的約定,只要在轉讓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則在轉讓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2.9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寫,每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及其他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并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于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目標公司全部資產清單(略)________
附件2
目標公司全部債務清單(略)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