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權轉讓協議書
當進行個人的股權轉讓時,需要在的雙方自愿情況下簽訂轉讓協議書。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個人股權轉讓協議書范本,希望你喜歡。
股權的轉讓協議書范本篇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F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留存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的轉讓協議書范本篇二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鑒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受讓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權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股權轉讓比例
甲乙雙方確認:轉讓方將其持有的 公司100%股份轉讓至受讓方名下。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稅后價 萬元(大寫:人民幣 )的價格受讓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權。
(二)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萬元(大寫:人民幣 )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將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并辦理完畢股權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條
約定與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條 法定代表人更換及法人治理結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與股權變更登記同時進行,轉讓方作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權變更登記后6個月內,配合乙方及股權轉讓后的公司正常開展相關工作。
(二)股權變更登記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由乙方完成。
第四條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權變更登記完畢當日,甲乙雙方按公司管理制度辦理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公司的證書、 印章、印鑒、批件、及其他資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簡稱“交接”)。
(二)在雙方交接時,由雙方共同向相關部門申請作廢公司原印章、印鑒并啟用新的印章、印鑒。新舊印章印模式鑒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財務帳薄等相關財務資料和文件不齊備,乙方同意甲方僅就公司現有資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間,對公司出現的任何重大不利影響,雙方應共同作出妥善處理。
第五條 交易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因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需承擔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時間向稅務等相關部門繳納。若發生稅務等部門向甲方追繳的情形,甲方可在繳納前要求乙方繳納,或在繳納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繳納的稅費。
第六條 甲方保證及承諾
(一)甲方保證本合同的簽署及履行,不會受到甲方自身條件的限制,也不會導致對甲方公司章程、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判決、裁決、政府命令、法律、法規、契約的違反。
(二)甲方保證對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及擁有合法、有效、完整的處分權,亦未被任何有權機構采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對甲方轉讓股權主張權利,由甲方負責予以解決。
(三)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至公司工商變更手續辦理完畢期間,不置換、挪用公司資產,公司資產性質不發生重大變化,且公司不從事與經營范圍無關的業務。未經乙方許可,不得以公司名義簽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項。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對外借貸及擔保所產生的民事債務由甲方承擔。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職工工資及欠交社保費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職工安置問題。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稅務等相關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口頭或書面通知。
(七)甲方對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的責。
第七條 乙方保證及承諾
(一)乙方保證其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保證有足夠資金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收購
及付款義務。
(二)乙方保證本合同的簽署及履行,不會受到乙方自身條件的限制,也不會導致對乙方公司章程、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判決、裁決、政府命令、法律、法規、契約的違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條件下購買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四)交接后公司新發生的債務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或有債務的處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債權人直接向公司主張債權的,乙方應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義支付。經甲方確認屬實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確認后因未及時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擔了支付義務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權向甲方追償。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債權人以司法途徑向公司主張債權的,乙方承諾由公司授權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訴訟,并由甲方承擔訴訟費和律師費。若該主張的債權經確認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償該筆債務,并承擔訴訟費和甲方支付的律師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股權變更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甲方所做的保證和承諾,乙方可選擇本合同繼續履行或
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0%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乙方所作的保證和承諾,甲方可選擇本合同繼續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二)法律規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發生后,或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地點和方式向對方送達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雙方按照約定辦理合同解除事宜,沒有約定又不能協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通知及文函送達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書面文函,除雙方當面交接外,均應按下列地址、聯系方式以郵政速遞(EMS)形式發送至對方:
甲方:
地 址:
收件人:
電 話: 移動電話:
乙 方:
地 址:
收件人:
電 話: 移動電話:
(二)如以郵政速遞(EMS)形式遞交通知及其他文函,則收件局收寄后的第3日為收件日期。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的聯系方式和地址發生變更,均應書面通知對方。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本合同第十一條
第一款約定對方聯系地址遞交的通知和其他文函,均視為向轉讓方及受讓方的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及股權轉讓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二○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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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的轉讓協議書范本篇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 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住所: 住所: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注:若本次轉讓的股權系已繳納出資的部分,則刪去第5款)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轉讓款的支付
(注:轉讓款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由轉讓雙方自行約定并載明于此)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約定條
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的轉讓協議書范本篇四
股權出讓方(甲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股權受讓方(乙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鑒 于:
1、在合同簽訂日,臨淄維恩藝術培訓學校(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20萬元,該公司依法有效存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其持有目標公司的所有股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條 釋義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詞語和語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義:
1、“轉讓”或“該轉讓” 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甲、乙雙方就甲方在目標公司的股權所進行的轉讓;
2、“被轉讓股權” 指依據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轉讓的目標公司的所有股份及依該股份享有的權益;
3、“轉讓成交日” 指依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雙方將轉讓的有關事宜登記相關部門備案并辦理完畢轉交登記手續之日。
第二條 股權轉讓
1、甲方依據本合同,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所有股份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并在轉讓成交后,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 股權交付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目標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登記備案,并辦理完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10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辦理完轉讓登記變更手續。
第四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幣 萬元的價格,向乙方轉讓目標公司的所有股份。
2、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乙
方在簽訂本協議后無其他異議,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剩余款人民幣 萬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逾期未還清款項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第五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已合法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合同項下目標公司的股份,并具備相關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諾簽訂本協議之前未以目標公司名義同第三方簽訂任何與目標公司權益有關的書面文件。
3、甲方承諾簽訂本協議之前目標公司的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銀行支票等物品一直由甲方保管,從未交付于乙方保管使用,不會導致簽訂本協議后出現因之前甲方對上述物品保管不當或使用不當造成乙方不知情的文件。
4、甲方承諾簽訂本協議時將目標公司的相關文件全部交付于乙方,未私自留存或交付第三方留存目標公司蓋章或簽字的發票、支票、收據、空白紙張、協議合同、相關文件等,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甲方承諾未以被轉讓股份為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6、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單方承諾、保證等;
7、甲方承認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為前提條件,同意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8、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后將持續、全面有效。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為使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工作盡快完成,雙方應共同負責本次股權轉讓工作,盡快獲得主管部門的批準和相關人員(部門)的同意,并辦理股權轉讓有關手續。
2、轉讓方在過渡期間應妥善經營管理目標公司,維護目標公司生產經營、資產、人員等情況的穩定,最大限度地維護該公司的各項利益,并誠信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3、受讓方在過渡期間有權對目標公司做進一步調查,有權制止轉讓方有損目標公司利益的行為,受讓方應誠信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4、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將目標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登記證書正副本、稅務登記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發票、支票、收據、財務賬目等所有屬于目標公司的證、照、票據等均應交由乙方保管;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將任何屬于目標公司的設備、設施、物 2
品等財產轉移出該公司;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第七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合同所獲得的有關對方的一切形式的商業文件、資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內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項予以保密。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轉讓款,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方違約,不配合辦理轉讓變更手續及其它相關部門正在辦理中的手續等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及承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實際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條 債權債務清理和承擔
1、在簽訂本協議前目標公司所發生的全部債權債務由甲方及原股東承擔。簽訂本協議后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和新股東承擔。
2、在簽訂本協議前發生的債務導致簽訂本協議后的目標公司被追訴,應由甲方及原股東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由臨淄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一般規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對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非經協議各方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變更;協議各方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及其他部門的變更登記備案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變更協議》等法律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指模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后簽訂該協議附加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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