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委托代理人授權書怎么寫
法人委托代理人授權書要寫明當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代理的事項和權限,日期等。既然這樣,那么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法人委托代理人授權書怎么寫,供大家參考!
法人委托代理人授權書怎么寫
法人委托代理人授權書應寫明以下內容:委托單位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代理事項和權限范圍;公司對代理人依規定辦理的有關事宜承擔的法律責任;法人簽字和委托單位蓋章;日期。
法人委托的手續是怎樣的
委托代理手續具體如下:
1.起訂公民代理委托代理合同;
2.雙方協商確定代理權限(一般授權/特別授權)、代理費金額、代理費支付情形及支付方式;
3.簽字按手印;
4.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一般授權/特別授權;
5.受托公民可以持授權委托書處理該訴訟事宜。
授權委托的注意事項
1.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2.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3.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哪些事項不可以進行委托
不可以進行委托的事項,具體如下所述:
1、收養關系的建立和終止;
2、婚姻關系的產生和消滅(因特殊情況應事先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的除外);
3、遺囑的制作;
4、出版合同的履行;
5、演出合同的履行;
6、其他必須由特定的當事人履行的事項。
委托合同中哪些情形可隨時解除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以雙方信任為存在的條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繼續履行合同已無必要,法律賦予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即只要一方想終止合同,就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而且不須有任何的理由。
1、委托人可以隨時撤銷委托。
如果互相沒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辦理委托的事項,委托人即可單方解除委托合同,無須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發生效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2、受托人可以隨時辭去委托。
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對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對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辦理受委托的事務,受托人無須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委托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不利于對方當事人的時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謂不利于對方當事人的時期,就不利于委托人方面而言,當受托人在未完成委托事務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時,委托人自己不可能親自處理該項事務,而且又不能及時找到合適的受托人代他處理該委托事務而發生損害的情形;就不利于受托人方面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繼續履行義務而少獲的報酬。委托人除對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給付報酬外,對在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情況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給委托人造成的報酬減少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受托人處理事務不盡注意義務,怠于委托事務的處理,委托人無奈而解除委托合同,雖會給受托人造成一定損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歸責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歸責于委托人,委托人對受托人因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失不予賠償或者只賠償其部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