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
通過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減少溝通和協調的時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這里給大家分享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方便大家寫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時參考。
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于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后,余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后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后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托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設備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數據進行設計并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設備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設備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篇2
承租人:_______(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商,雙方同意租賃一臺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如下:
一、施工機械的名稱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內容及地點:____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暫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財務清算
1.收費標準:_________元/班,每天保證至少一個班。加班按國家標準執行,四小時內半班,八小時內一班。
2.入出境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嚴格執行任務清單回執制度,甲方必須按照合同每天認真簽署任務清單。簽名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逾期,乙方每天按總費用的2 ‰收取違約金,并有權停止吊裝或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嚴禁超載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應負責每天下班后吊車的安全,避免機械事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包括車輛零部件)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6.吊裝時,甲方必須指派一名持有吊裝指揮資格證的起重工指揮,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因甲方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十不掛”,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掛。
3.吊索、附件未捆綁牢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吊裝。
4、起重機直接起吊重物進行加工而不起吊。
5、斜拉、斜掛不掛。
6.站在工件上的人或漂浮在工件上的移動物體不懸掛。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無安全措施。
8.有棱角和切割邊緣的物體沒有適當填充(以防止鋼絲繩磨損)。
9.埋在地下的物體不被拉出或懸掛。
10、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不吊。
七、乙方船員應加強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船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故障不能起吊外,應聽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鉤上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鉤下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果乙方船員故意懈怠,甲方有權在證明材料充分的情況下,要求更換質量更高的吊車司機。
九.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和起重工具負責。如果夜間需要施工,甲方必須做好足夠的照明工作。機器進場后,如乙方因上述問題未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X.如乙方在施工配合中出現機械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維修。甲方按月出租車輛的,每月需要2天維修保養車輛,租金不予扣除。維修時間超過2天的,按照實際超過的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XI。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單位在施工期間使用的燃料由甲方負責。
3.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負責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需大型車輛的超限證明。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所有價格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
簽署日期
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篇3
承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承租人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租賃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施工內容
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租賃設備明細、租賃費用及支付
2、進出場費為正常安拆價,如甲方由于圖紙更改或場地原因使安拆場地發生變化增加難度,則進出場費甲方應按實際增加費用進行追加。塔機一次性進出場地運輸費、安裝拆卸所用吊車費(25T及以下汽車吊費用)、安裝拆除人工費、地腳螺栓等配件費和塔機檢測費(包括塔機頂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終高度后再次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費用)以包干方式計,由乙方包干使用。進出場費________元/臺,包干使用。春節放假期間7天不計取租賃費。遇不可抗力引起設備停用閑置時,不收取租賃費。
3、計價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預計使用時間月,租賃費用總額約)。租賃費用結算以實際使用天數辦理;辦理流程:每月________日,乙方開據發票、在甲方公司辦理付款手續。
5、支付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
6、支付期限:進出場費在設備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全額_______元,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發放;租賃費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資其余25%在建筑起重機械拆除出場后辦理租賃費用結算打欠條公司蓋章;工程竣工后四個月內支付完剩余費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設備進場到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之日為安裝期間,設備租賃費用計算從檢測合格之日開始計算至報停日塔吊租賃不足四個月按四個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設備租賃費用計算截止日期為設備停止使用之日。
如設備停止使用后不具備拆除條件,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計取閑置費用,具備拆除條件后,不再計取閑置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項目要求的時間完成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并通過第三方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開始計算租賃費。甲方工程項目必須保證合理的安裝條件。起重設備備案、安拆備案、使用備案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必須配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2、甲方工程項目應當在建筑起重機械要停止使用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盡快安排建筑起重機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須保證合理的拆除條件。
3、如果甲方停止設備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設備,或無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設備,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不再計取租賃費用和閑置費用。
第五條:租賃的建筑起重機械的設備管理
1、租賃的建筑起重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和設備管理。建筑起重機械應當配備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的操作、指揮和安拆人員,并對設備及配置的機組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管理,確保設備在安全、正常技術狀態下運行,對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
2、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運行時:一般故障乙方應在4小時內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轉、小車的大故障)不得超過小時。如小時內未能修復的,乙方免收維修期間的租賃費。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甲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每月每臺塔機故障不得超過2次4小時以上,若超過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個臺班,每月超過一次24小時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個臺班。
3、雙方約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由甲方工程項目與乙方管理人員商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要求乙方正確安全地操作和維護租賃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或驗收乙方交付的機械設備。
4、甲方應當為租賃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名下機械,不得對租賃機械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
6、配合乙方辦理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7、不得違章指揮建筑起重機械和機組人員,不得強令機組人員冒險作業。
8、承租人應當確保出租人塔機進出場三通一平,排除障礙,提供安裝和拆卸的地理條件。
9、保證塔機供電電源安置在塔機基礎附近三米內,專用配電應按用電規范要求配置,電壓應保持在360-400之間。
10、塔機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過20點,超過由承租方付超時工資,每人每小時15________元。
11、為機操工和指揮人員提供食宿環境。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于塔機本身性能原因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完成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并通過第三方檢測,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設備。乙方應提供塔機基礎圖并負責安裝地腳螺栓的預埋工作,提供塔機使用的相關資質及裝拆資格說明,并保證進場塔機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內(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后出廠的設備)。
4、乙方應向甲方當提供建筑起重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權備案證等資料,負責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塔機駕駛室應加質量好的鎖,加強管理)。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乙方應每月向甲方出具每臺設備的自檢記錄;操作人員應按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維修保養記錄。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并承擔鋼絲繩、滑輪、料斗(每臺一個)、長短吊繩。吊繩三副以舊換新,丟失賠償每副__________元,塔吊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出租方自備,場地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承租方承擔。
7、乙方指派的機組人員具有兩年以上的操作經驗,必須具有相應的上崗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并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保證每班一個司機,兩個指揮,否則將視具體情況扣除當班人員的工資及機械租賃費。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電電壓的問題造成塔機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賃費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單方解除合同,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機械的,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租賃機械轉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因甲方施工現場條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賃機械進場后停工或停工后延遲出場,甲方應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閑置費用。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提供的機械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告之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性能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________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機械設備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不當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該機械日租金100%的違約金。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乙方和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裁定:甲乙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雙方特指定以下人員為履約聯系人。
甲方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
乙方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執行經理:______________
維修聯系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現場設備管理:______________
投訴聯系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頁,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
5、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篇4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的租賃合同電子版篇5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一、出租設備名稱: 塔式起重機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高度:
四、設備使用地點: 工程名稱:
五、租賃時間: 年 月 日(以實際使用時間為準)
六、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進出場安裝費按18000.00元包干。(費用包括:檢測費、地角螺栓、運輸費、吊裝、工資)。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月租費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個月按叁個月計算,超出叁個月按日歷天數計算,操作人員(司機)按1600.00元/月。以上費用均不含稅金額。
3、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使用一個月后乙方應及時支付該月租金16500.00元給甲方,月清月結,租賃費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過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個月以上的停機,停機時間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賃費的60%收取滯停臺班費,即9900.00元/月,固定設備中途不報停,竣工報停以雙方認可的報告為依據,從乙方工程申請開工日直至報停日止。
5、設備退場前,乙方應付清所有款項。否則甲方可以拒絕停報或退場,并仍按正常租賃費用收取。
6、基礎制作、異形附著及預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費日期計算方法:
甲方設備安裝調試后,正常使用之日為設備租賃費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均雙方認可為終止日。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派有證操作人員操作設備,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個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時)。
3、操作指揮人員必須24小時待命作業,考慮24小時連續作業。為我公司司機的穩定,工作的靈活性,裁減人員只能考慮裁減指揮。
4、甲方負責提供塔機基礎圖紙。
5、甲方及時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時間中小修超過4小時,則不收取當日租金;大修如果超過2天則扣除當月租金(主電機除外),但不負責間接損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話的對講機2臺、吊盆3個、料斗2個、吊繩3付及配電箱至塔吊的電纜。
8、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有關資料。
九、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請報告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食宿費用。
3、提供甲方進出場條件,如設備專線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所耗電費;并保證塔機工作所需電壓,因電壓不穩導致燒壞電機,損失由乙方負責。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結合現場進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由于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墻時搭設防護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墻、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十、安全事故:
1、特別聲明在塔吊安裝前必須買好保險,否則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甲方設備發現故障而不及時處理和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違章指揮作業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員指揮失誤及與塔機操作無關人員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未安地腳螺絲或20日內未安裝塔吊,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