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等,既然這樣,那么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支付時間、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維修責任;注意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的承擔;注意開具租金、押金收據;注意應對違約責任與合約終止作出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剛簽完房屋租賃合同不想租了怎么辦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不想租賃房屋的,雙方可以協商解除租賃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條 【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最高多少年
房屋租賃合同最高為二十年。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
租房沒簽租房合同可以退嗎
租房沒簽租房合同可以退。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民法典施行以前,出租人提出解除通知需要給予合理期限,方便承租人進行搬遷準備,但并沒有要求承租人解約時需要給予出租人合理期限知悉。民法典施行以后,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的條件明確為必須給予合理期限,且同時約束雙方當事人。
租房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流程是怎樣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